現在討論中的周休三天的議題, 多數人直覺是過太爽, 企業生產力下降, 要減薪等等的
不過這應該是建立在 休三天 = 上班四天, 每天上班8小時 = 每週上班32小時 比目前每週40小時(5*8)的工時少的設定去思考的
現在國外討論的周休三日, 其實大多是 每週上班四天, 每天上班10小時 = 每週上班40小時(4*10)與目前工時一致
如此周休三日下, 其實老闆付出的薪水還是得到勞工相同的工時, 對企業是沒有直接損失的, 產線效率也可能提升
但是對勞工來說, 好處就是有更長的休息時間, 省下一天的通勤時間跟費用, 壞處就是工時較長, 人在上班日會累一點
個人是覺得 這次推周休三日時候並沒有明確定義推的是 4*8 或是 4*10 而讓多數人認為是4*8 的工時減少. 這也直接導致出現大量反對聲音. 本人認為4*8 的方式在台灣是不太可行的
工作四天每天10小時 + 周休三天是個可以討論的方式, 也應該修訂法律給予企業空間去選擇4*10 或是 5*8 的模式
PS, 現行法規上班超過8小時就要算加班, 這個要開放4*10 模式就要做出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