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體的新聞自由及其界限
身為一個大傳出身的人,對於這種不公正的媒體實在是看不下去
三民自再怎麼綠,也能看到綠營的負面報導
但好房網跟匯流新聞網,是一篇永慶的負面新聞都沒有
收錢辦事,完全不中立!
這樣的媒體,還有任何新聞價值可言嗎?還有任何新聞倫理可言嗎?
NCC都不用主動介入?放任這種打手媒體繼續肆意報導
難怪政府說房地產是台灣經濟火車頭.....
去年底《鏡週刊》曾報導《好房網》涉及永慶房屋與信義房屋間同業競爭的糾紛,蓋《公平交易法》第24條有規定:「事業不得為競爭之目的,而陳述或散布足以損害他人營業信譽之不實情事。」以及第25條也規定:「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事業亦不得為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
永慶房屋對於信義房屋是否有負面競爭行為,這容或由法院依證據事實來認定,但本文要指出,《好房網》不僅僅是房屋交易仲介平台,它有隨時在頁面更新的房屋市場相關新聞報導以及影音頻道,這就是一個新媒體,在新聞的報導上就要盡到平衡報導義務,對於與信義房屋不利的新聞報導,就應當要呈現信義房屋的看法。
事實上《好房網》負責人與永慶房屋負責人為夫妻關係,《好房網》對於信義房屋有看法,如果它誠實揭露其與永慶房屋的關係,我們可以理解其立場,但如果以新聞媒體的角色介入其間的爭端,則其有無違反真實新聞原則的新聞倫理作為要求,在法院判斷《好房網》是否與永慶房屋有意思聯絡與行為分攤外,企業網站中的新聞網頁關於涉己新聞的處理如果顯失公平,也恐怕將會牽連到《公平交易法》第25條關於不正競爭的認定。
文:曾建元(臺大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學博士/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淡江大學資訊傳播學系兼任副教授/華人民主書院暨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理事長)
原文網址: 新媒體的新聞自由及其界限 | 讀者投書 | Newtalk新聞 https://newtalk.tw/citizen/view/6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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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leylinjp wrote:
《好房網》不僅僅是房屋交易仲介平台,它有隨時在頁面更新的房屋市場相關新聞報導以及影音頻道,這就是一個新媒體,在新聞的報導上就要盡到平衡報導義務,
民進黨部網站新聞
不僅僅是政黨網站平台,它有隨時在頁面更新的政治相關新聞報導以及影音頻道,這就是一個新媒體,在新聞的報導上就要盡到平衡報導義務。
沒看到一篇說民進黨不是的文章跟新聞耶!!
那跟好房網不是樣??
樓主你怎麼看?
JIN DER LAND OFFI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