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危險,乾脆禁止汽機車通行 ~限速30公里! 台中騎士時速73公里變嚴重超速”重罰1萬2.扣牌半年”~

限速30公里! 台中騎士時速73公里變嚴重超速”重罰1萬2.扣牌半年”

遇事不決,龜速解決

架測速,快又簡單,還順便記績效
現在開車(騎車)都在看儀表板,馬路反而是次要

https://n.yam.com/Article/20230811729103

設置低速限規範的同時,應該是要讓用路人理解若開太快會對其他行人產生什麼危險,否則單純為罰而罰,某些駕駛人只會單純躲避測速照相或警方取締,要真正提升安全,效果可能有限。
家裡沒小強 wrote:
限速30公里! 台中...(恕刪)


還好吧

要是在台南騎這麼慢早就被撞了
尊重感恩啊
家裡沒小強
沒想過這問題,太慢會不會被叭,甚至影響交通
五號阿龍
我曾經環島到高雄,碰到紅綠燈停下來後面一堆緊急剎車聲加上國罵三五字經,然後全部闖紅燈過去,剩我一人孤單在紅綠燈前
家裡沒小強 wrote:
限速30公里! 台中...(恕刪)


改為行人徒步區 !
我在台北慢慢騎,不但被叭叭, 還被超車後罵髒話。 XDDDDDD
很好啊 該罰就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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