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春鶯質疑,「中國與台灣是國與國的關係嗎?」並指「如果台灣宣布獨立,我就放棄中國國籍」,徐春鶯直言政府官員不該藐視《中華民國憲法》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並指法條明定「大陸地區是指台灣地區以外的中華民國領土」,且《中華民國憲法》涵蓋中國大陸,她要去哪裡放棄國籍?
提及賴清德曾說徐春鶯是中國共產黨員一說,「副總統可以隨便這樣指責我,太不負責任了」,徐春鶯批評賴清德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形下造謠,有失格局,並否認有共產黨員的身分。她也指出,若能動用國家機器調查出她曾是中共黨員,將她驅逐出境,註銷台灣身分,她會無話可說,而現在沒有證據,質問賴清德是不是該給她一個交代?
當主持人平秀琳問道,如果政府修法把中國定義為外國,中國配偶須放棄中國國籍,徐春鶯說,她願意放棄中國國籍,選擇台灣國籍,直言屆時陸委會、《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都須撤掉,歸為外交部管轄,這才是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