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嗆謝國樑:沒經過法院判決,就整碗給微風, 要給人家什麼剩菜殘羹?

謝國樑願訪NET談合作 律師嗆謝國樑:沒經過法院判決,就整碗給微風, 要給人家什麼剩菜殘羹?
Newtalk新聞 政治
劉福全
綜合報導
發布 2024.02.17 | 10:39


基隆東岸商場經營權易主,之前負責商場營運的主富服裝公司(NET)對基隆市政府提告,基隆市長謝國樑日前表示,盼以和為貴,願主動釋出善意拜訪NET,盼未來有合作空間。對此,老基隆人、林智群律師直言,大家睜大眼睛,「看你要給人家什麼剩菜殘羹?」

2018年NET投入3億元興建基隆東岸廣場2至4樓,但1800坪商場迄今未進行產權登記,基隆市政府日前宣布由微風集團拿下促參案,未來20年經營權由微風接手,引發NET不滿,並為了點交產權,對謝國樑和多位市府官員提告。

針對東岸廣場爭議,謝國樑15日新春團拜受訪時表示,NET過去在基隆努力的成績不容否認,他也請副市長邱佩琳及新科立委林沛祥協助,與NET公司討論未來是否有攜手努力的空間,他認為雙方在法律的見解雖然略有不同,但仍希望能夠異中求同,也希望以「和」字作為開春以後的訴求,市府主動釋出善意,期盼未來有合作的空間。

對此,林智群16日透過臉書指出,謝國樑搶走人家的東西,現在卻說要跟被害人談談?「沒經過法院判決就給人家整碗端去給微風,現在大家就睜大眼睛,看你要給人家什麼剩菜殘羹?我只知道沒法院判決之前,房東是不能進房換鎖的!」

林智群直言,謝國樑現在的態度就是,「反正生米都煮成熟飯了,你還能怎麼樣?來談談吧!看要補聘金還是紅包都可以談」。
s on YT
ebola01 wrote:
謝國樑願訪NET談合...(恕刪)

塔綠班跟 NET 的想法就跟賴皮寮一樣
沒經過地主的同意,在別人的地上增建房子之後
只要哭一哭,鬧一鬧,賴皮久了,即使是拿不出合約,他就擁有產權了
獨資增建也是他一張嘴說了算,花費三億也是他一張嘴說了算,有經過前市府同意也是他一張嘴說了算
現在塔綠班跟NET有拿出任何合約證明東西就是他的嗎?
ebola01 wrote:
謝國樑願訪NET談合...(恕刪)


法院判決?

那也是大日和NET之間的事,干業主何事?
如果塔綠斑的想法是正確的,以後要侵占別人的房地產超簡單

step 1 : 找朋友去 101大樓租一層樓
step 2 : 你朋友當二房東轉租給你
step 3 : 你在租來的地方,做些裝修夾層

等你朋友租約滿了,101不能回收這層樓,因為裝修的產權是你的,再也不用繳房租了,人生成就達成,賴皮寮 2.0 進化完成。
天天星期六
笑死,你不知道房子租出去,要趕人走也是要司法判決嗎?....就算租約有公證....
sroach
基隆市政府沒有出租房子給NET吧 [茶]
sroach wrote:
如果塔綠斑的想法是正...(恕刪)

正解,賴皮寮的想法對塔綠班來說根本是一脈相承
二三四樓根本沒獨立的出入口,所以只能算是一樓的附屬產物
讓人不懂的事,如果NET真的認為產權是自己的,當初參與投標的理由是?
這是法律問題,基隆市政府沒有找律師法務先研究?
第一時間就該搬出法律評估滅火
sroach
我猜有,但一樣的法律,個人見解不同是正常的,所以才會需要去法院按照程序來吵架。
myron0319
有,只是塔綠班裝死不承認
解決法律爭議應該是去法院,在媒體上爭論,除非有一方主動退讓,否則解決不了法律問題。
lovejerry999 wrote:
解決法律爭議應該是去...(恕刪)

現在塔綠班跟NET就都沒辦法證明產權是他們的!
就只能硬拗說有爭議,然後哭哭啼啼說花了好多錢自己獨資蓋的,天知道他說的是真是假?
現NET主張都被法院駁回.
告民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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