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之死/女社工上銬「偵查隊長申誡懲處」 基層炸鍋:沒卵蛋!預告「這公文」要來了

基層員警在粉專《靠北police》砲轟,高層對於上銬與否這麼的捉摸不定,依法拘提上銬的人,從來就不會以他有沒有自殺、傷人之虞就可以不上銬,解送人犯就是要上銬,哪次可以不銬,什麼叫依個案情況審酌,考慮戒具的使用,如果審酌個案覺得不上銬為宜,結果跑了又要懲處基層,「高層對於記者提問模稜兩可、模糊帶過,最後結論上不上銬都要懲處基層,沒卵蛋,當官的一點素養、擔當都沒有,真的很可悲的警界高官,可悲至極,噁心,不要一直秀下限,瞧不起這樣官。」

原文

台灣的軍、警主官都一個樣,死基層、保官位,沒擔當,說垃圾不過份
隨便你叫 wrote:
台灣的軍、警主官都一個樣,說垃圾不過份


這邊叫中華民國
不是台灣

特此澄清
marumaru yoa wrote:
這邊叫中華民國不是台...(恕刪)

我的文章你在澄清什麼鬼
搞不清楚狀況
我就愛說台灣你管我
滾!
基層就是該死啊 到那都一樣
既然法規規定可以上銬,那上銬就是合法,為什麼還要因為社會觀感跟輿論的批評而去懲處基層?
警察高層很愛爭功諉過,有功勞就是自己的,出事了就是基層扛。
隨便你叫 wrote:
基層員警在粉專《靠北police...(恕刪)


警察任何行為都應該依法
上銬與否應該依法
不是上層說了算
這個案子如果覺得依法上銬卻被懲處
應該要申訴
而不是靠北長官沒卵蛋

都當警察了還這麼沒有法治觀念
有夠悲哀
bian0728 wrote:
都當警察了還這麼沒有法治觀念
有夠悲哀

沒錯
但如果凡事依法論法
01裡的文章大概剩1/10

這新聞顯示的是上級主官的無能以及以輿論來帶兵的現象
什麼是肩膀、什麼是擔當
當事人當然可以申訴
但如果依規定處事還要落得用申訴自清
請問有問題的是誰?
bian0728
你真的沒有法治觀念,你根本沒資格要我閉嘴
隨便你叫
台北市警察局長張榮興表示,有拘票上銬是沒有問題。你可以閉嘴了,不要搞到我叫你滾!
bian0728 wrote:
警察任何行為都應該依...(恕刪)


台灣社會普遍上就是濫情、理盲!有法不依,什麼事情都要訴諸社會觀感?

話說,社工上銬又怎麼了,社工比較高尚?保母上銬就沒問題了?

一個嫌犯被上銬只因她的身分是社工,整個台灣上百個團體表達不滿?

想要給社工人員支持,應該是呼籲修法提高社工人員的薪資,增加預算多聘社工人員,降低他們的負擔,而不是這樣搞民粹!

台灣社會真的病的不輕!
傲笑憐
偵查不公開,你怎麼知道她的罪行不足以上銬?透露點偵查進度,你又要罵違反偵查不公開?人犬?屍改?我呸~
bian0728
很簡單,因為上銬的警察被懲處了
seatree wrote:
既然法規規定可以上銬,那上銬就是合法,為什麼還要因為社會觀感跟輿論的批評而去懲處基層?
警察高層很愛爭功諉過,有功勞就是自己的,出事了就是基層扛。 ...(恕刪)


錯了,本案依法不符上銬情形,所以長官是對的
隨便你叫
台北市警察局長張榮興表示,有拘票上銬是沒有問題。長官到底對還是錯?
衛福部都不認為是重大兒虐事件,
所以上銬確實有點過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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