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東岸商場爭議宣判 大日向市府要求給付5000萬敗訴

基隆東岸商場爭議宣判 大日向市府要求給付5000萬敗訴
2024-06-21 18:59 聯合報/記者 游明煌/基隆即時報導

基隆市東岸商場重新招商案引發爭議,市府和原廠商大日公司、協力廠商主富NET公司對簿公堂,多起官司審理中。其中大日訴請市府給付增建2至4樓費用5000萬元,基隆地方法院今天宣判,駁回大日公司請求。

基隆前市長林右昌任內用OT案(營運、移轉)依促參法招商,2016年起負責營運東岸立體停車場5年。當時建物為地上1層、地下4層。1樓的頂樓為廣場,大日得標後負責經營地下停車場,後來引進NET經營1樓空間,後來又增建2至4樓。

契約快屆滿時,大日依契約優先續約,從2021年起營運3年。基市府去年底重新招商時,微風集團出線。NET主張獨自出資興建2至4建物,擁有產權,質疑市府今年2月1日凌晨強行點交2至4樓資產違法,訴法基隆地院確認所有權。

法官認為,大日提出兩造間之委託營運契約內容,均未有市府委由大日改建東岸停車場、興建增建物,並由市府負擔必要費用之約定;大日與主富公司簽立的租賃契約及協議書,均為大日與主富公司,關於東岸停車場租賃關係及增建物工程費用分擔的約定,與市府全然無涉。

大日提出的基隆市政府建築執照存根查詢系統查詢資料中的拆除執照、建築執照,只能證明主富公司確以市府名義申請執照,無從推認增建改建及費用負擔。

法官依會議紀錄及市府提出的變更營運計畫書,認為大日於105年委託營運契約期間,原申請改建東岸停車場1樓並拆除2樓原建物後增建商場,是經兩造合意「提升開發規模」,大日提出規畫增建2樓至4樓商場的計畫書,並因此約定由大日出資改建東岸停車場1樓及興建2樓至4樓爭增建物。

法官說,後來增建物完成後闢為商場,由市府取得所有權,且納入105年委託營運契約之範圍,而仍交由大日營運,後續約時,亦列入110年委託營運契約的委託營運資產,主富公司才以市府名義申請拆除執照及建造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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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還是想不透
合約有疑慮
為何NET不是找跟他們簽約的大日吵
或是請當時的市長林右昌說明白
而是選擇針對謝國樑
現在這樣的結果不是搞得自己很尷尬嗎...
法官認為,大日提出兩造間之委託營運契約內容,均未有市府委由大日改建東岸停車場、興建增建物,並由市府負擔必要費用之約定。

大日與主富公司簽立的租賃契約及協議書,均為大日與主富公司,關於東岸停車場租賃關係及增建物工程費用分擔的約定,與市府全然無涉



senni wrote:

請當時的市長林右昌說明白




DPP好像不太喜歡簽合約

超思買2500萬顆進口雞蛋,也沒跟農業部簽約
沒跟市府簽約,跟二房東租的房子私自加蓋,然後說房子他的
這要有產權就真的見鬼了
akioharuno
沒市府同意怎麼可能私自增建?
ggman948
上面說得很對,所以應該要開始調查林佑昌
挺好奇NET的法務人員 跟 委任律師 怎麼跟老闆交待?
硬要與政黨站隊,對做生意有幫助?
難以理解老闆的心態....
為什麼民進黨在基隆搞罷免謝國樑,就是在圍魏救趙!!
林佑昌, 大日, NET這三方真的很有問題!!
強烈質疑有關罷免謝國樑團隊的資金來源很有可能部分是NET所提供,畢竟謝國樑將NET本來已經咬在嘴裡的大肥肉給拿得出來,對NET等於是煮熟的鴨子飛了。
支持謝國樑維護基隆市市產,很難理解去簽署罷免謝國樑市長的基隆市民,是如何看待這件事情的呢?
rainsoul
這件事跟改革一樣 邏輯很清楚,卻有人像吃了迷幻藥[大笑]
綠媒整天在報,還差多少連署書就達標,我是很懷疑真假,報出來的數字很可能都是在帶風向。
rainsoul
三民自的記者不要以為工作就可以做缺德事,報應遲早會到
永遠抵制net商品,一想到是塔綠斑品牌就噁心
法官的論點就跟很多網友講的一樣,如果大日律師沒辦法提出更多資料,還是敗,法官也認証,NET與這個案子無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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