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罵「長得醜、垃圾嘴」!名嘴王瑞德怒告求償遭判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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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罵「長得醜、垃圾嘴」!名嘴王瑞德怒告求償 遭判敗訴

資深媒體人王瑞德去年大選期間在政論節目上評論「韓國瑜能救侯(友宜)」等,遭一名陳姓網友在臉書辱罵「醜人多作怪」、「賤」等,另一位蔡姓網友留言稱「垃圾嘴一個,長得很噁心」。王瑞德憤向二人提告求償,新北地院審後認定,陳男、蔡男未侵害王瑞德名譽,判二人免賠。可上訴。

據判決書,陳男於2023年7月22日在臉書粉專發文,張貼王瑞德在政論節目上照片,並評論稱「你長得好醜!醜人多做怪」等,又在留言處寫「賤」、「他很醜是事實」等言;另名蔡姓網友在留言處附和「真的,垃圾嘴一個,長得很噁心」。

相關言論被王瑞德發現後一狀告上法院。王瑞德主張,陳男及蔡男在臉書所使用相關字眼,超出公眾事務評論範圍,嚴重貶損他名譽,向二人各求償20萬、10萬。事實上,這也不是他第一次告網友,立法院長韓國瑜尚未被罷免高雄市長一職之前,王瑞德便告過數百位對他留言謾罵的激情韓粉,亦有不少判賠案例。

審理時,陳男表示,不認同王男在政論節目上稱「韓國瑜能救侯」,且自己在社群張貼該文評論尚包含,「天底下怎麼可能有某個黨全是缺點!只有你瞎挺的黨都全是優點!你當民眾全是白癡嗎?你繼續罵擾亂社會通告費領不完」,主張是針對王瑞德之評論發表意見。蔡男辯稱罵的不是王瑞德。

新北院法官審後指出,陳男基於王瑞德在節目上討論議題評論,政治言論範疇應受最高程度言論自由保障,另原告身為媒體人、評論員,也應對他人言行有更高容忍義務;至於蔡男留言稱「垃圾嘴」實有不妥,但就陳男之貼文脈絡也是針對公共議題。

法官認為,相關言論造成原告主觀上心情不快,但並無侵害其人格及社會名譽權,且也未舉證被告言論造成他精神何種影響或傷害,故判處陳蔡二人免賠。全案還可上訴。
bcmpxij wrote:
據判決書,陳男於2023年7月22日在臉書粉專發文,張貼王瑞德在政論節目上照片,並評論稱「你長得好醜!醜人多做怪」等,又在留言處寫「賤」、「他很醜是事實」等言;另名蔡姓網友在留言處附和「真的,垃圾嘴一個,長得很噁心」。

……..

法官認為,相關言論造成原告主觀上心情不快,但並無侵害其人格及社會名譽權,且也未舉證被告言論造成他精神何種影響或傷害,故判處陳蔡二人免賠。全案還可上訴。...(恕刪)


不 囉 唆…….


rainsoul
陳述事實 無罪
事實陳述
王瑞德之前不是說靠告網友的和解金讓他夫妻倆坐頭等艙去杜拜玩了一趟?
咋轉頭就敗訴了呢?
而且嗓門還特別大很吵

爽 爽 爽
矮油,下樓買罐可樂,慶祝一下!
這算是法院認證?
hidear1024
告人得法院認證,求仁得仁[笑]
對付這種政治偏激激進份子真的不用手軟!

正所謂相由心生,自己不承認自己長的醜、尖酸刻薄樣,只好請法官來認證了。
katokikyo wrote:
王瑞德之前不是說靠告網友的和解金讓他夫妻倆坐頭等艙去杜拜玩了一趟?
咋轉頭就敗訴了呢?



我是懷疑他之前講的根本是唬爛.
我去司法院裁判系統查, 只查到 110年度智字第6號, 判賠三萬元,

兩個人坐頭等艙去杜拜玩, 來回至少要50萬
katokikyo
他是說在地檢就和解了,所以法院查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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