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大日公司、主富公司回應美麗島電子報查詢函

東岸事件的三方中有兩方都列一堆理由覺得東岸是基隆市的,另一方則是只有:謝謝關心
http://m.my-formosa.com/doc_207185.htm
基隆市政府政風處回應部分(節錄):
政風處強調,林右昌市府既同意民間機構增建2至4樓商場,於增建後未與廠商就OT案交付營運資產及契約之權利義務關係有所修改或補正,確實已造成市庫蒙受損失。

有關合約是否存在圖利廠商的問題,基隆市政府政風處表示,林右昌市府對OT案的權利金計算方式,難達合理分潤、風險分擔目的。一般而言,商場年收入超過合約所訂基礎,超過部分市府、廠商各分得50%,然NET公司年營業額逾7億,每年卻僅繳交大日公司250萬元租金,市府依公式雖可能分得年收入,但大日因需負擔成本費用,反而虧損,致年收入未達預估額,導致市府經營權利金為0,且對民間機構財務狀況未依約監督。

大日公司回應:(節錄)
大日公司指出,東岸商場所增建的樓層,無獨立出入口而缺乏「構造上獨立性」,依《民法》第811條規定,並參照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2241號判決意旨,該增建部分「應屬主建物之一部分」,其「所有權」為主建物之所有權人,即基隆市政府所有。

大日公司表示,NET就增建部分與大日公司訂定租賃契約及補充協議,明確記載NET承租範圍包含增建部分,及大日公司如何以租金折讓方式,就增建部分進行出資。直至113年1月底止,大日公司折讓的金額已接近新臺幣1億元,足見NET宣稱「獨資興建」而為增建部分之「所有權人」的說法,均屬於法無據,與事實不符。對此,大日公司均備有積極事證及相關資料得以佐證,並已進行法律訴訟。

主富公司僅回應:(全文)
敬悉貴公司函,本公司一向正派經營,有關基隆東岸廣場事件,任何損及公司權益或商譽的行為,本公司將依法交由司法維護,感謝貴公司關心。
主富弱了
myron0319 wrote:
然NET公司年營業額逾7億,每年卻僅繳交大日公司250萬元租金,市府依公式雖可能分得年收入,但大日因需負擔成本費用,反而虧損,致年收入未達預估額,導致市府經營權利金為0,且對民間機構財務狀況未依約監督

林右昌----
NET公司年營業額逾7億,每年卻僅繳交大日公司250萬元租金.???
BigMac4Diet
反過來就是大日腦子有問題了,搞了這麼大樓面積,最後淨租金只能收一個月20幾萬---是開公司做善事嗎?......[^++^]
blood0819
啥事都不用做,一個月白收20幾萬,也沒什麼不好。確實自己幹可以獲利更多,但誰知道這當中是怎樣的勾結呢。
jeckmin wrote:
林右昌----NET...(恕刪)

結果塔綠班還一直造謠主富的業績很好,讓基隆市每年收很多權利金
商場經營收入未依規定以大日名義開立發票,故意規避乙方營收應納入計算經營權利金的規定,致甲方短收權利金數億元,林右昌應說明為什麼NET經營商場可以各開各的發票,而不納入乙方大日營收計算應繳權利金。
這個一定要推一下,前市府林右昌團隊,看來問題很大喔!跟大日以及主富有說不清、道不明的政商關係。
現在謝國樑市府團隊維護了基隆市市產,結果一堆不明事理的基隆市民忙著連署要罷免他,這些人是得到主富還是大日的好處呢?還是就是腦筋不清楚只有顏色沒有是非呢?
allen_yeh
沒有一堆,一堆的都是外縣市的XD
mourningtw
連3萬份連署都得湊這麼久,湊到得讓民進黨都只能跳到第一線了,然後還要喊無關藍綠
這不就是圖利NET嗎?還要強佔房屋,真的夠狠
原來還有逃稅跟違約的問題,觸法了
而且林右昌放任不管,圖利廠商,也瀆職,甚至觸犯貪汙罪

所以NET才要利用政治鬥爭搞掉謝國樑
NET每年賺7億只繳250萬?還是真是佛心企業,我是說大日
這樣有沒有關商勾結、圖利廠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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