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馬線禮讓行人!駕駛「暫停27秒」遭檢舉,還挨罰2.4萬元

danny7892 wrote:
我的老天鵝啊
斑馬線禮讓行人2次!駕駛「暫停27秒」遭檢舉,還挨罰2.4萬元


這本來就是很無腦的政策了

在馬路上大家都該互相注意小心,才是正確的

結果硬性規定後 一堆行人就給你慢慢走
真心覺得台中警察要記過
難道檢舉影片都沒看清楚嗎
斑馬線必須搭配號誌燈才是正道,不該由駕駛去猜行人是否要通過.
這些都無所謂。

很多道路,完全沒有人行道。
一般的騎樓,不是被鐵門、商家擋住,就是停滿車子,
行人只能走在車道上與車爭道。

白癡政府只會把馬路標線畫的歪七扭八,只為了要多生出一條左轉專用車道,
結果好好的雙線道或三線道,左邊都變成左轉專用,
而且還在地上畫上雙白線,你想變換車道,門都沒有。
也不提欠告知前面是什麼車道,當駕駛看到地上的標線,已經來不及了。
所以就造成想投機取巧走左邊的車,在路口被堵住,然後想要喚回中線車道,
就造成原本順暢行走的中線車道突然卡住。

要不就是在路口硬生出一條右轉專用車道,一樣畫上雙白線,
讓很多機車駕駛莫名其妙的被檢舉。

這就是號稱科技之島的台灣,而且還是發生在號稱或自稱科技之城的新竹。
danny7892
完全同意,車多的時侯直直開突然變成左轉專用道,也沒提早指示,等到你發現後已是雙白線,那時真的想罵髒話,這什麼白爛的道路規劃!
胡亂開單的警察沒事嗎?

檢舉的人沒事嗎?

被冤枉的沒獲得相對應得賠償嗎?
danny7892
還要花時間、精力等法官還個清白,有夠無奈
danny7892 wrote:
斑馬線禮讓行人2次!駕駛「暫停27秒」遭檢舉,還挨罰2.4萬元

過也不是、不過也不是,難道過之前要先大喊攩萬歲嗎?

danny7892 wrote:
路口轉彎禮讓行人竟被檢舉

既然大家要這樣玩,那大家就來互相傷害吧!不是只有你們才能檢舉。
Kang-Wei Tzou wrote:
這些都無所謂。很多道...(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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