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聯徵上的房貸紀錄,購置類的掛科目1,週轉金掛4,央行二戶限制只管購置類,投資客跟親友或錢莊借一筆錢把購置類還掉(後面再借出改掛週轉金),就不受第二戶、第三戶購屋貸款限制,應該只要是尚未還清的房屋貸款,不管是購置類或週轉金,就算一戶貸款,別讓投資客鑽聯徵的漏洞。
二、房屋登記人要和借款人一致,登記人財力不足徵提親友當保人就可以了,這樣才能明確判斷是第幾戶貸款。
三、央行有房貸增貸額度不能流入買房的限制,但沒有明確罰則,投資客製造資金斷點,在A銀行增貸額度轉去B銀行帳戶買房,被抓到的機率也不高,如果違規罰款等同貸款的金額,可以有效壓抑投資客的違法行為。
四、換屋族先買房再賣房,在聯徵及財產清冊上都可證明是第一戶,銀行都很歡迎重新換約,或也可以跟銀行簽一年內先買後賣的承諾書,不受二戶管制(金檢會查是否有兌現),根本影響不大,黑心房仲及投資客別再騙了。
五、有錢人就是喜歡玩有把握的槓桿,你要他鎖那麼多現金在不動產,他心痛寧可不玩,第七波管制一定有效。我自己房貸已還清,未來再買房不能寛限,也是受害者之一,眼看有效的囤房稅及實價課稅遙遙無期,但還是希望居住正義能有實現的一天。
六、感謝楊總裁挺住權貴壓力願意踏出正確的一步,雖然腳步緩慢但至少這次有打到投資客的痛點,讓年輕人看到希望及國家有未來,房貸資金荒也能紓解,讓真正有需求的首購族能早點圓夢。
漏洞一堆,難怪房蟲愛炒房,金管會睡著了嗎。
所有的制度、政策都會有漏洞
只能慢慢處理
一邊處理,一邊又會出現新漏洞
這就是為什麼「風真透」陳雷:工作永遠做不完
跟錢莊借錢還原貸款?
神經病吧!
JasonQ
無敵娘娘槍 如果都短期內可以賣掉,又何苦要用貸款來支付房產價格?
無敵娘娘槍
這種手法是小投資客常用的手法,用貸款當然是為了開槓桿,手上會有3-5間,然後一直在這個數量,一邊賣一邊買,賺價差.當然,如果卡住周轉不靈,金流爆了就掛了..槓桿開越大,當然就死越慘.沒死,當然就海削
都打到第七次了,別太期待太多,房市也是經濟成長動能之一,政府不會讓房價崩盤的。
會找很多管道來還貸款,再借出來,漂白成沒有購屋貸款,不受管制。
小惠2902 wrote:
一、聯徵上的房貸紀錄...(恕刪)

感覺像是刻意開漏洞給特定人士鑽~
小惠2902 wrote:
會找很多管道來還貸款...(恕刪)


楊金龍的政策不是要打房

楊金龍的政策是「把銀行房貸的額度(銀行法30%上限)挪出來給新青安,以符合賴清德的政策」

真的要打房,靠交易稅就夠了,何須從銀行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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