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只是一審,就未成年來說還算重。(輿論影響)順帶說,他們尋求協助的石一佑議員是民進黨籍。『少年法庭法官考量,被告二人的家庭狀況、智識程度、犯罪動機、目的、動手者及主事者的參與身分及程度、下手方式等一切情狀』注意當中的『智識程度』,一般是指學歷不高(大學以下)也會減刑,但也有法官活在「民國前」(比喻),讀到大學不容易也減刑,台灣法官自我裁量權太大了。乾妹嘴那麼硬?假裝懺悔都不願意?
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今(30)日以郭、林兩人在少年觀護所經過多次諮商、晤談後,已漸能覺察而反省自身過錯及不當言行=>TMD...用一條命讓他倆反省自身過錯及不當言行 ? 怎不用法官的命? 又是哪一隻恐龍?suyasei wrote:這只是一審,就未成年...(恕刪)
這是一審的結果...上訴到三審...刑期至少有打5折的空間!三審定讞後...扣除羈押時間...預計就是當庭釋放了!--------------------溫馨提示受害家屬...失去親人造心理創傷...屬於精神病的一種~精神病衝動殺人可判無罪!還有酒駕致人於死屬於過失殺人!所以請受害家屬情緒不穩時別隨意出門~弄死該死的就算了...波及無辜的人可就天理難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