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稱 -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有讀過書的人 應該都聽過這一句話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我個人認為
應該改成
法律之前男女應視為平衡置之(若要選邊站 我選男佔6優於女佔4)
也就是說 法律是孫中山創立的
屬於中國國民黨產物
現在 中國國民黨已逃亡到台灣來
而目前台灣是由民進黨執政
中國國民黨應廢黨
情理法 改成 理和情 即可
因為國民黨視藍天為黨徽 一般老百姓跟隨 每天仰望著藍天充滿對國民黨的感激 結果 台北市土地卻是在馬英九執政時 漲幅最多的一個時段 國民黨老黨員 個個身價都12位數新台幣起跳(不勞而獲)
(意思是法律是國民黨創的 結果好處都到國民黨元老級人物(連戰)身上去 所以由國民黨(孫中山)創法 就該把國民黨也廢除 不是嗎 (只剩理 和 情)
醫院 理應 由台大醫院(講究截彎取直柯文哲不就是想從台大外科主治醫生 截彎取直 變 台北市長 再變成 台灣總統) 改成 台北榮總醫院(講究腳踏實地) 持刀 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