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心反對罷免這件事,那應該是罷免「最一開始發動罷免的人或政黨」才對現在說什麼「反對罷免」的人真的很奇怪。如果你真的不支持罷免,那應該是去罷免最早濫用罷免的人或黨。就算不去投也是幫罷免+1是嗎?我的邏輯有錯誤嗎
按目前各國有投票制度者,不去投票就是沒有投票,沒有不投票就是反對之效力,反而是沒有效力,僅是一個"不表達意見"之意見,可供參考而已。一個沒有效力的意見,對結果一點影響都沒有,所以,不要不去投票,把票扎實投下去,才是公民對國家責任的展現。故而,請以行動力,參與投票。
好幾個層面看這件事情1. 有人提出罷免, 應法律規定要求, 政府立案, 產生罷免投票.不支持罷免, 不代表提出罷免的聲音應該被隱沒, 當有法定的人數發動, 政府就應該辦理.2. 不參與投票, 與參與投票"不同意"的差異, 你不參與投票, 代表你無所謂, 不代表你不同意或同意, 因為你放棄你的權利與義務. 你參與投票"不同意"或是"同意", 你參與並且表達你的意見, 政府應當處理, 並且公開告知投票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