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修法貪污11萬不算貪污
之前台灣阿童還記得嗎
貪污五萬被關5年要給人家國賠
還有有一個少將偷搬七千塊冰箱回家被判12年
也要給人家國賠好像還關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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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st123456789 wrote:
說好的民主進步呢?!...(恕刪)
你的圖是錯的
11萬是高虹安自己花掉的
高虹安扣助理薪水是46萬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在立法委員任內詐領助理費,台北地方法院於26日判處高虹安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立法院一名資深助理表示,他觀察立法院幾十年,辦公室確實都會向立法院把助理費和加班費都申請下來,但不會作為辦公室的零用金。通常這筆差額會用在私聘助理或是服務處,高虹安辦公室會被定罪,主要問題還是出在記帳記太細以及信任不足。
高虹安被控在立委任內向立法院浮報助理酬金和加班費到上限,但卻未實際發給助理並要求助理領到錢後繳回辦公室當零用金,總計詐得新台幣46萬30元。台北地檢署去年8月間依貪污治罪條例、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高虹安及前助理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王郁文共5名被告。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均認罪,盼爭取減刑或緩刑;王郁文、高虹安則否認犯
還是那張圖,看看貴黨周雅玲的金額。
小惡魔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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