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赴機場逮人!造謠台灣花巨資換蕭美琴演講 網友:反串文不違法

副總統蕭美琴,7日在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大會中發表演說,有網友卻在社群平台發文,指出台灣捐了80億歐元才得以促成此事,事後總統府澄清並報案;對此,警方調閱IP位址追查,鎖定陳姓網友涉有重嫌;12日下午3時許,陳男搭機返抵國門,警方前往機場逮人,陳男無奈表示,他就是轉發反串文,不懂違反哪一條法律。

該名網友發文表示:「法國BBC報導台灣捐了80億歐元,然後讓副總統上去噴了20分鐘的口水,80億歐元拿來建設台灣不知道有多少?拿來普發不是比你在上面噴口水來得好!」


對此,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關於網路出現不實訊息,內容提及「法國BBC報導台灣捐贈80億歐元巨資交換演講」等字句,實屬惡意捏造,絕非事實,總統府已注意到該則造謠貼文,同步通知警政單位依法調查處理。

警方獲報後調閱IP位址追查,循線掌握發文者是陳姓男子,但陳男發文時人在國外;今天下午3時許,陳男飛抵達桃園機場,警方前往機場逮人,陳男受訪時表示,他看到很多人在《Threads》散布這篇文章,一看到法國BBC報導就知道是假的,他覺得很好笑就跟著轉發,這就是一則反串文,不懂轉發這類文章違反什麼法律。

警方指出,由於陳男文章並非事實,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的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
怪了,那按此邏輯而論,01上一些綠網軍怎還沒被抓?
tommy_kang
李婉g  碗雞又來造謠囉!![敲碗]
llyujen
在台灣有民主自由,除非你得罪了綠共!
最會吉人的政府不意外
在野時說社維法是惡法、執政時社維法真香用好用滿
b700543
跟臭豆腐一樣吧? 別人用起來臭,自己用起來香.
llyujen
民進黨明明那麼不要臉,卻還能更不要臉,厲害了!
要辦 散佈謠言 的話,綠網軍不就全軍覆沒了
tommy_kang
JerryBlue592 [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這就是長期讓言論自由的界線模糊的結果,
當年「抓到了」賺到一次選舉很開心,
遇到資訊爆炸的時代,
假消息就很難杜絕了。
第 4 條
在中華民國領域內違反本法者,適用本法。
==========
在國外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不可以用這個法送辦啦!!沒有管轄權。。
jcatalysis
難到是傳說中的「無法可管」[笑到噴淚].....糾正是突然間發現「找不到法來管[囧]」
隨便講講 wrote:
第 4 條在...(恕刪)
第4 條
在中華民國領域內違反本法者,適用本法。
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器內違反本法者,以在中華民國
領域內違反論。
就不知道那一則文章剛好伺服器在台灣不知道算不算
jcatalysis
就像「陳菊走了?」一樣
13enny wrote:
警方前往機場逮人

社會秩序維護法
這效率真是沒話說
bcmpxij wrote:
怪了,那按此邏輯而論...(恕刪)


顏色不對阿 你是綠色的 造謠當飯吃 你不是綠色的 說實話都會被告~
不是80億歐元, 那是多少錢?

花人民的血汗來搞詐術,不用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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