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約階段新壽還提出這樣要求,根本「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

輝達要在北士科T17、18打造台版「星艦」,首座海外營運總部,輝達全球不動產副總裁Scott Ekman18日與台北市長蔣萬安會面,並遞交投資意向書,雙方相約農曆年前完成簽約。但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透露,新壽要求T17、18土地若沒有給輝達必須歸還,對此市府無法接受,會向新壽出示輝達投資意向書,希望能盡速跟市府解約。


新壽董事長魏寶回應,根據公司治理,雙方合意解約須有「確信依據」,若是合理就會盡快召開董事會,並無刻意刁難,希望事情圓滿解決,也會盡力配合。

Ekman昨率團赴市府拜會蔣萬安,會中也代表輝達執行長黃仁勳遞交營運總部選定T17、18用地投資意向書,象徵輝達落地台北踏出關鍵一步。蔣萬安致贈特製「T17、18土地權狀造型悠遊卡」給Ekman一行人,Ekman則回贈輝達吉祥物皮衣白熊玩偶。

蔣萬安熱情歡迎,稱Ekman的到來如同久違的加州陽光;Ekman則向市府表示由衷感謝,並感謝市府每位keyman(關鍵人物)在這段時間總是配合時差,即使是在台北半夜時分仍與輝達持續視訊、密切討論。

Ekman強調,接下來會與市府繼續熱線、加快後續投資計畫書與建築計畫進程,雙方也就後續程序交換意見,相約農曆年前簽約。

不過,李四川指出,市府與新壽在協議解約條件時,對方提出希望T17、18只能給輝達,如果沒有給輝達就要還給新壽,輝達用了幾年後必須再把土地還給新壽,他直言「市府無法接受」,會向新壽出示輝達投資意向書,希望能盡速跟市府解約。

民進黨議員許淑華直言,為何到解約階段,新壽還提出這樣要求,根本「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國民黨議員曾獻瑩說,新壽要求會讓已逐步走向收尾的行政程序遭延誤
假如 輝達蓋好的地上物...結果沒在台灣 營運


輝達地上物的成本

新光...買單 ???????????
kakaH2O wrote:
輝達地上物的成本

新光...買單 ???????????

是拆除成本,後面買到的要拆當然買單,估價地價跟地上物在範圍內,這算基本常識吧!
kakaH2O wrote:
假如 輝達蓋好的地上...(恕刪)


當然是輝達要拆拆除復原
cdma2k wrote:
對方提出希望T17、18只能給輝達,如果沒有給輝達就要還給新壽

這是台北市政府沒信心輝達會使用嗎?看來輝達使用應該還沒定案,沒用就重新招標給個小優惠,報價相同或差異在幾%(0.5%或1%)內優先承租
lastlamp1021
沒來就依現有合約繼續走就可以了.
漲翻天 wrote:
當然是輝達要拆拆除復原

是看條款吧,沒點基本法律素養
合約本來就是要把所有可能發生的情況都列舉出來。這叫醜話說在前頭。
不然出現了合約未預期的情況,兩造雙方就有得吵。
lastlamp1021
新壽要求合理, 市府為了輝達用群眾力量要新壽解約把地吐出來, 結果輝達如果不要了, 怎麼知道是不是北市府來陰的.
一直訴諸媒體,應該是學上了民進黨那一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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