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莽草包與其廁液都說陸配是用國籍法,但是一直到去年,中央社引用內政部的資料都還是陸配是引用中華民國憲法跟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怎麼今年魯莽草包就改說陸配的法源是國籍法?
是不是魯莽草包不敢改憲法,就直接不用遵守憲法了?反正在蟾蜍党心中党意大於憲法
魯莽的草包不敢修憲法嗎?
俗辣民進黨不敢修憲改國名倒是真的

俗辣民進黨不敢宣布台灣獨立也是真的
現在蟾蜍党就是小孬孬
覺得憲法不好又不敢修憲,果真是無能的草包党
myron0319 wrote:
中央社引用內政部的資料都還是陸配是引用中華民國憲法跟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怎麼今年魯莽的草包就改說陸配的法源是國籍法?
是不是魯莽的草包不敢改憲法,就直接不用遵守憲法了?

現代的法律 也會考慮實質面的問題了
也就是說 如果今天中華民國政府
想實質面去處理兩岸 當作兩國來做
那很簡單 廢除相關的機關 法律
像是陸委會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把所有相關事物都變成兩國方式處理

而不是 當他覺得A法是有利 就用A法
當他覺得B法是必要的 就用B法
這樣根本是因人設事 而非依法行政

簡單來說 陸配的這個問題
明明 阿扁時候沒有 馬英九時候沒有 甚至蔡英文時代也沒有
為啥到了賴政府時 才由內政部要求?

如果現在不是依法行政 主因是法律的模糊地帶
那麼立委將法律嚴格訂立起來
不才是件好事嗎?

如果內政部覺得不妥 而認為應該適用國籍法
那應該提的不是修法 而是提出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廢止
但是內政部也不敢廢止...
所以有問題的到底是立院 還是內政部哩?
wu165411
問題就是你家的地契寫整條街都是你家,但你只能管街口那一間 哈哈
wu165411
以前沒有大量陸配當選地方議員 → 現在有了這幾年:陸配人口多在地方具有組織力多人有能力選上公職這在馬政府、蔡政府初期很少,因此沒有出現「當選後一年內要不要放棄國籍」的執法問題。
dgame wrote:
myron0...(恕刪)
所以魯莽的草包跟蟾蜍党就是不敢修憲,不敢宣布台獨,也不敢裁撤這些單位
只敢在底下做小動然後叫廁液出來洗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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