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5位大法官在未達新修正《憲訴法》8人門檻,也未達舊版《憲訴法》三分之二的6人門檻情況下,仍宣告新修正《憲訴法》違憲即起失效。對此,國民黨立委徐巧芯諷刺,「萊爾數學:5>6」!「聰明吧,我的大神官」!
根據新修正的《憲訴法》規定,大法官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的大法官不得低於9人,依法目前8位大法官無法作成違憲判決。
即使依照舊版《憲訴法》第30條規定,「判決,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解釋,依照本條,現有大法官是8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也就是必須有6名大法官參與評議。
但憲法法庭今天(19)日由5位大法官署名公布之「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認為《憲訴法》修正條文違憲並立即失效,回到修法前狀況。
而未參與判決的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三位大法官隨即共同共同提出不同意該判決的公開法律意見書,直指憲法法庭未依法合法組成,欠缺作成判決之審判權限,由5位大法官署名作成之判決,依法不生效力。
司法院憲法法庭記者會表示,本案事實上行使職權的大法官雖然只有5人,但是僅較三分之二的門檻6人只少1人,基於維護憲政運作的公共利益,保障人民基本權利,認為可以以現有大法官總額過半數也就是5人參與評議及同意為判決。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諷刺,「萊爾數學:5>6」!即便是舊版的憲法訴訟法也要6個人才能做成決議,但現在只有5個人。那怎麼辦呢?把其他3個人排除,我們就是100%。「聰明吧,我的大神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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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92575020
rocket168cn 怎麼不敢說立院改出毀憲亂政的法條與預算?
在沒有憲法法庭合法召開,依法判決違憲前,立院通過並經總統公告的就是法律,行政單位只能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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