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愛說謊的總統!!!藍營擬提修憲案 主張人民可直接提案罷免正副總統
立法院近日印發院總第20號議案關係文書,國民黨立委提出修憲草案,主張增訂人民對總統、副總統的罷免提案權,補足現行制度僅由立法院行使提案權的不足,強調落實憲法保障的直接民權。
翁曉玲指出,民國83年修憲後,總統、副總統改由全體國民直選,但罷免提案權仍限於代議機關立法委員行使,導致人民僅能消極參與罷免程序,與憲法第17條保障的罷免權精神不符,也與憲法第133條「由原選舉區依法罷免」的意旨出現落差。
翁曉玲表示,選舉權與罷免權本為對人參政權的一體兩面,人民既能直接選出國家元首,自應享有決定是否解除其職務的實質權利,現行制度卻使人民無法自行提案罷免總統,制度設計明顯失衡。
陳玉珍等31名立委連署的修憲草案,擬修正《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明定得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數1.5%以上提議、10%以上連署提出罷免案,並須經選舉人總額過半數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案始為通過。
提案立委強調,相關門檻設計兼顧民主正當性與制度穩定性,目的並非降低罷免門檻,而是讓人民得以真正行使對總統、副總統的直接罷免權,是否妥適,仍有待立法院後續審議與社會各界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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