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算是法盲嗎? 還是想編織一下罪名?

這算是法盲嗎? 還是想編織一下罪名?
中褲褲
梁驚為天人、綠無法無天。
b700543 wrote:
黨說了算是吧...(恕刪)


比釋憲更大尾?
小丑於廟堂之上
Ractopamine wrote:
...(恕刪)
黨想戒嚴又愛裝
對,
這是法盲沒錯...

刑事判決有罪或無罪的必要前提是訴訟繫屬,
並且透過判決消滅訴訟繫屬的狀態..

如果連起訴都沒有,
不會產生有罪或無罪的問題
誰法盲?

最基本的問題:行政官員、立法代議士,走進立法院審法案的第一個前提是甚麼?

難道不是:"現行法律、政策、制度,有問題。"?????

如果進到立法院,討論法律制定案或者修訂案,最基本的邏輯不是:"法院宣判無罪、不代表無罪",
那討論這些法案的意義是甚麼?

正因為有在堅持法院(司法權)依照立法院(立法權)的法律制度,在嚴謹的執行法律審判程序,
但民眾(立法權)認為現行法律制度有問題,所以才要進行修法。

如果這個最基本的邏輯不存在,行政單位(行政權)只能按照既有的法律案,接受司法權按照現行法律條款去執行。

那,立法院就廢掉就好了啊!

留下司法院來館一切的法律案即可。

反正不能質疑法院(司法權)對於法律的解釋,
要立法院幹嘛?花錢養一堆豬?

到底誰是法盲啊?!!!
tdbigman
對啊!對盲人來說,看了半天,還是沒看。我知道你也是法盲。
無敵娘娘槍
"案件不起訴,不代表真的無罪",光是這句話,刑訴100%死當
搞清楚好嗎?梁文傑是站在立法院的備詢台,
是在回答立法委員質詢反滲透法的執行狀況,由行政單位檢討反映法律案執行狀況。
不是站在陸委會的記者會講台,回答行政單位執行行政權的狀況。

法盲?
連最基本的腳色都搞不清楚,好意思說誰法盲?

國民黨的智庫是怎麼了?柯志恩去忙著選舉,就沒人管了?
改由王鴻薇這種媒體名嘴來主導?(柯志恩也算是,但,好歹人家是個學校老師)
KCLin0423
另外,基於無罪推定精神,未經法院判定有罪,他就是無罪,梁文傑根本就法盲!
品茗
應該說~現在執政的官阿~哪一個是專業背景上來的?不全是一群小丑???
說實在
這種人,完全沒有士大夫的涵養
就是小時候讀歷史上面講的 "奸臣"

早說過,民主選舉 選出來的 就是一堆 阿貓阿狗,沒有涵養的人
這個制度,就是深度綁定 資本主義
只要會鬥爭,會搶資源,會揣摩上意讓領導高興,就能得到位置
就是奴才!
黨說你有罪就有罪
只是還沒找好弄死你的方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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