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大陸一般人有「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也進不來,還要有電子入台證,申請網站目前停擺中。陸籍居民需透過旅行社辦理「單次」或「1年多次」入出境許可證(電子入台證),且需持有效證件如「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
應該是這樣說:你拿中華民國護照,可以從中華民國海關移民官前面通關、出境中華民國。但,你拿中華民國護照,不能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入境中華人民共和國。同樣的,你拿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可以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移民官前面出境中華人民共和國,但,不能拿著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從中華民國海關入境中華民國。這是基本邏輯跟概念。---差別在於:中華民國國民,拿著中華民國護照,可以從中華民國海關出境中華民國,前往中華人民共和國。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拿著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不能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出境前往中華民國。這是最大的差異。中華民國政府,並不干涉中華民國國民,拿著中華民國護照,從中華民國境內出境後,前往中華人民共和國。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府,不同意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拿著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出境前往中華民國。所以,有大通證、入台證、台胞證這三種東西的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民要前往中華民國,必須先申請大通證,以大通證出境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海關;然後以入台證進入中華民國。而中華民國的國民,則只需要帶著原有的中華民國國民護照,就能出境中華民國邊境海關,再以台胞證入境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是不需要、也不能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出境前往中華民國。必須以大通證作為出境的查驗證件。但,如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前往中華民國,則不需要申請大通證,可以直接從第三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出境,然後以入台證進入中華民國。----還有一種狀況,就是轉機,如果中華民國國民,從中華民國境內出境,然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場轉機前往第三國,也是需要台胞證,才能轉機。這個規定,坦白講,有很多特例,但,從大概25年前就有人遇到這個問題,長期以來,這個規定是存在著的,有時候轉機櫃檯的人員不管,但大多數時候,拿中華民國護照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機場轉機前往第三國、不入境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樣要有台胞證來替代中華民國護照的。這同樣包括從第三國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機場轉機、不入境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前往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國民,還是要申請台胞證。反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只要你能出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如果只是在中華民國的機場轉機,是不需要入台證的,可以拿著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在中華民國境內機場轉機。這個狀況比較複雜,因為會牽涉到航空公司的國籍、以及是否屬於直掛、或者是有入境查驗。這一段的論述,並不完整,有很多特例。===簡單講,兩岸互不承認官方文件,所以要入境對方邊境,需要持有對方發出的特別入境許可證件,在入境時,原有國籍護照不能使用。但要出境這部分,兩岸制度不同,台灣是可以直接使用國籍護照出境,中國則需要使用特別許可的大通證才能出境前往台灣。===因此,本次某位綠營人士表示白黨已入籍的離婚單身陸配,當初來台時沒有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這是有可能的、大部分陸配也應該是經由這個程序來台。這是兩岸制度不同所造成的誤解。都是中華民國政府的錯,怎麼可以讓中華民國國民拿著中華民國護照就出境前往中華人民共和國呢?真是喪權辱國。應該修法,即日起,中華民國國民出境前往中華人民共和國,應該先行申請台通證同意,才能拿著台通證出境前往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