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蟑螂狂掃台中!同路段200車遭殃 警民全崩潰

2026/04/07 14:30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

台中市去年有8萬案件交通違規檢舉案件,其中有檢舉達人針對同一路段、針同一街廓不斷檢舉,一人檢舉數量高達2、30件,涉及1、200輛車輛,讓警民都不堪其擾,議員曾朝榮、楊典忠、李天生、林德宇等議員要求針對同一檢舉人在一定期間內多次檢舉同一對象案件,啟動合理審查程序,在沒有妨礙交通安全及交通秩序下,放寬騎樓停車免取締時段。

台中市警察局長吳敬田表示,針對惡意檢舉案件,目前凌晨12時至2時違規停車,警方不予取締,同一路段檢舉案件,在2小時內同一行為,警方不會受理。

吳敬田說,經常檢舉同一路段或漫無目的的檢舉,除有急迫性,原則上警方不會優先處理,將列入最後處案件,此外,交通大隊提供服務,在經常遭檢舉路段,民眾遭到檢舉時,會主動發簡訊通知車主儘快將車輛駛離,也不會一直開單。

針對騎樓停車問題,議員李天生、江和樹及林德宇反映,大里地區由於停車位不足,車主被迫停放騎樓,卻遭檢舉達人不斷檢舉,把警方當做報復的工具,造成民眾困擾。

李天生、林德宇主張延長免開罰時間,在不妨礙交通安全及交通秩序下,夜間免取締時間,由目前凌晨2時至6時延長至11時或7時,或是更放寬為10時至6時,解決鄉親停車問題,避免住戶不斷遭到檢舉的困擾;林德宇進一步指出,林德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有特別提到「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及秩序,且情節輕微」得勸導免予舉發,請警察局循體制內行文中央,建議依原則及精神執行。

吳敬田強調,免取締時段,是依道交條例處罰細則規定辦理,為中央法規,地方無權另訂法令逾越,不過遭檢舉民眾,可敘明理由提出申訴,警方會從寬認定。
台中CC陷阱哥是不是又去大里衝業績了?
一個人違規停車--->開罰單
一百個人違規停車--->開放違停

美國開放零元購
台灣開放路邊停

台灣有台灣的玩法
phil0823 wrote:
台灣開放路邊停


他說的不是路邊停

是特定時段開放可以停在自己家的騎樓

我認為沒人走在騎樓的晚上,開放停車沒問題

更何況還是住戶自己(自己的地)的騎樓
沒有屌執行的法律廢一廢啦!
Harvey norman wrote:「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及秩序,且情節輕微」得勸導免予舉發

得~就是可以也不可以

請問:貴員警為什麼判斷是可以不用開單?

一定是圖利!羈押一年取供!!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每個地方都有這種檢舉達人
我工作的地方,也是三不五十就有警察受到檢舉後來鳴笛驅趕白線停車的民眾
但是附近公園內的廢棄車輛久佔車輛,屢次反應,公所就是死不處理,合法停車位就這樣被占用。
這就是台灣
隨便講講 wrote:
但是附近公園內的廢棄車輛久佔車輛


這個公園是私人土地嗎?
猜那個公園是某社區私人共有土地才會不處理
還有處理單位不是公所
你抱怨錯人了
處理單位應該是環保局
你要不要跟環保局檢舉看看呢?
隨便講講 wrote:但是附近公園內的廢棄車輛久佔車輛

廢棄車輛有廢棄車輛的定義,不要隨便講講啊~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Harvey norman wrote:
2026/04/07...(恕刪)


豆豆你被檢舉了膩~
看你最近對這種事很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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