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 在台灣注定是一個永遠無解的問題

詐騙, 在台灣注定是一個永遠無解的問題

前幾天陪同一個老友去法院開庭

看到這法院通知信函的信封, 有經驗的人就都知道, 這個案子已經很多年了 能上到高等法院, 要經歷過多少次的開庭, 攻防戰, 駁回, 再開庭?

是的, 一轉眼老友這個遭遇詐騙的案子已經 6 年了

這是一個很典型的投資詐騙案, 一樣的劇本到現在已經經過 6 年的 2026 年, 卻還是每天在台灣這個社會上演; 加入投資不知名的虛擬貨幣交易平台, 入金, 看著特殊 APP (之所以說特殊是因為一般這種 APP 不可能在正確渠道如 Google Play, Apple APP Strore 正規下載) 內的盈餘越來越多, 到最後想要獲利出金卻是一件永遠不可能的事情 - 被告知要繳納高額稅金才能出金, 繳納後又被告知要支付平台服務費幾 %...... 等各種理由, 最後的結果就是該 APP 失效, LINE 上面的客服人員, 介紹人一併人間蒸發, 而你, 被騙光了所有積蓄之後還可能已經借了高利貸投入進去, 如電影 "孤注一擲" 裡面說的那句話 "人有兩心, 一是貪心 二是不甘心" 但結果卻一定就是錢財沒了, 甚至自己的未來也沒了

該案子受害的人其實不少, 全部總被詐騙金額初估也有一兩千萬台幣, 因此在幾年前的第一次開庭, 大家似乎都是苦哈哈的在比 "誰被詐騙的多"

但從第一次開庭到經過第二次, 第三次到這一次應該是第四次還是第五次的開庭, 咱法院在查辦的方向卻很奇怪; 就是 "違背銀行金融法" 跟 "地下洗錢法"

你沒看錯, 請問這兩個法跟詐騙有甚麼關係?

猶記得在跟老友經過第三次開庭時, 我就提出你一定要寫出狀紙到法院去反應, 實在看不出目前的開庭方向跟詐騙案有甚麼關係?

本案子被抓到的一群罪犯, 主謀從頭到尾就是一口咬定自己不過是從事地下匯兌, 賺取微薄的匯差手續費來養家餬口, 他根本不知道對方是詐騙, 自己是在幫對方洗錢搬錢, 而只是聽從對方的指示, 從台灣找人頭去香港, 去中國內地開戶, 在透過用虛擬貨幣, 人工搬錢等方式把錢搬去對岸中國.

不管你我現在看到這段信或不信, 總之, 咱們的法院是信了, 也就朝這方向去判決

在寫補充狀去法院反應時, 我特別叮囑, 有個重點法院為何都像白癡一樣沒有看到: 這個案子所有的受害者, 幾乎都是經過一樣的過程 - 網路交友認識朋友, 相信可以投資, 而這個 "網路朋友" 還很有耐心地教你如何去虛擬貨幣交易所開戶 (如 MaiCoin 交易所, 火幣) 總之對整個台灣這一區的準備過程瞭如指掌; 試問, 一個大陸的詐騙集團如何能這麼清楚台灣這邊的所有開戶流程?

這答案超級清楚, 要嘛這群在大陸的詐騙集團就是台灣人, 不然就是這群大陸詐騙集團在台灣有對應的犯罪同夥

問題來了, 直到最近這一次的開庭, 過了 5 年了, 這詐騙集團台灣這邊的同夥被抓到了嗎? 被抓到了幾個? 答案是 0 個

也就是說, 這個案子在經過 6 年之後這個詐騙集團還是持續在逍遙法外, 而且應該已經如法炮製故技重施多次詐騙台灣人, 已經賺到很驚人的詐騙總金額

就在這幾天的這一次開庭, 當法官詢問被害人有甚麼意見要補充時, 我比較敢說, 就幫朋友再次明顯指出這個問題並且當場打臉法官: "請問違反銀行法跟地下洗錢罪到底跟詐騙有甚麼關係? 這個案子被告都說自己只是地下匯兌商根本不認識對岸的詐騙主謀, 那請問這詐騙集團在台灣的犯罪同夥抓到了嗎?"

話一說完, 我眼睛瞄向檢察官, 看到他對我搖頭露出 "禮貌又不失尷尬的一抹微笑" 隨之法官就說一樣官方說詞: "這些詐騙集團都很厲害, 我們已經很努力在抓, 可是目前就只能抓出已知的詐騙金流..........等等等"

我來翻譯成普通話給大家瞭解一下, 法官的意思就是 "主謀抓不到, 因為在境外, 但我們已經抓到代罪羔羊了!"

*******************************************************************************************
本次開庭就一樣又在一個沒意義的判決結果下結束了, 本案至今, 所有的受害者一樣一毛錢都還沒拿回來

以下開始是本文的重點, 請大家務必耐心仔細看, 並看能如何協助幫忙

就在開庭結束要離開法庭時, 剛剛那位對我微笑的檢察官很 Nice 的在門外等著我們跟另一位受害者, 我們就談論了以下的內容

檢察官開門見山地跟我說 "你剛才說的當然我們都知道, 問題是甚麼你知道嗎? 我沒工具抓人!"

我們一臉疑惑的看著他, 他繼續說:

檢: 我沒工具抓人, 怎麼抓? 你們知道最大的問題是甚麼嗎? 就是我們有一個 "科技偵查法" 始終在立法院無法通過!

檢察官繼續說道: 目前我們所擁有的蒐證工具, 只有裝 GPS, 電話監聽, 還有空拍機, 沒了, 我們自己檢察官都常常在笑說 "詐騙集團的工具是外太空 (等級) 我們的工具只能殺豬公!"

"請問現在還有幾個人在用市話, 手機門號連絡? 檢察官需要的是高科技的木馬程式, 可以植入到這些罪犯的手機, 我們才有機會可以蒐集更多證據, 才能順藤摸瓜一直查下去, 甚至不同案子可以交叉比對資料, 但現在我們就是沒有這些工具!!"

"我們辦過那麼多詐騙案, 整個全台的法院都被詐騙案淹沒了, 我們都很清楚詐騙集團的遊戲方式, SOP, 我們甚至都鎖定了哪些可能是幕後大金主的人, 可是我們沒有科技偵查法, 以前是法院授權竊聽來獲取證據, 現在大家都用打字的, 通訊軟體, 誰還在電話討論? 那我們要如何去監看跟追蹤"

"裝 GPS, 空拍機又能如何? 不過能抓到小蝦米 (就是我們所知道的那些車手, 或是機房小魚) 而已, 最現實的是當你們被騙的錢已經被轉出境外了, 我們又能如何? 法院又有何權限要求國外檢警調及時幫忙?"

"而且你們知不知道像 LINE 公司有多大牌? 當我們要求 LINE 公司提供相關對話存檔證據, LINE 就會推說他們的資料庫只能保存 14 天並且需要寫信給日本總公司授權同意後才能調閱" (試問 LINE 公司這態度對嗎? 但當然他們只考慮自己的商業利益, 一但他們非常有效率的跟檢警調配合, 他們是否反而落得 "沒保護客戶隱私" 的罪名而可能大量流失用戶?)

更不用說那些沒在台灣有分公司的如 Facebook, 或是那種加密通訊的軟體如 Telegram

"難道我們檢察官不能用搜索票直接去 LINE 公司查封搬走他們的主機嗎? 問題是我們的主管不同意!"

**************************************************************************************

這次的開庭, 想當然爾又是跟前幾次開庭一樣 "毫無意義"

但這次卻是收穫最大的, 至少當事的檢察官願意用他極為寶貴的時間跟我們討論那麼久, 讓我們知道真正的打詐永遠不可能成功的核心問題點, 再次謝謝他, 也祝福他平安健康, 早日高升, 持續為百姓守護

以下就是罵人的橋段, 不想看的就看到這邊就好

我勒 XXX 台灣這些立法委員廢物們, 特別是那些在阻擋 "科技偵查法" 通過的立委, 你們 TMD 是自己壞事做太多, 為了保護自己而極力反對這種法條通過嗎? 還是你們就是詐騙集團幕後最大的靠山跟既得利益者?

我們台灣過去幾年, 政府說花了幾十億幾百億在打詐, 錢花到哪裡去了? 給檢警調的工具呢? 連基本的法律調查蒐證工具都不給我們的執法人員, 這到底居心何在?

用屁眼想都知道這些反對的王八立委會推拖 "保護個人隱私" 這種屁話; 那然後呢? 為了保護個人隱私就甚麼方法都不用想了?

台灣人, 特別是倒楣的該認命嗎? 過去幾十年來的各種選舉投票, 我們到底選出了甚麼, 又改變了甚麼? 台灣的民主選舉, 到底是不是實質上只是選出了不同時期卻一樣只會為自己利益而上台的王八蛋? 那這樣我們自豪的民主, 到底在自豪甚麼? 我們實質上的民主是否嚴格來說只是選出了一些只為自己利益在著想的 "幫派"?

一件已經經過 6 年的詐騙案, 讓大家眼睛看清楚我們的執政黨到底有沒有在認真做事!

悲哀的台灣人, 送你們幾個字: 自求多福!

遇到鳥事了? 就乖乖自認倒楣吧, 誰叫你們的素質只能選出這種素質的執政黨?


那就學美國跟中國..........沒法配合國家法規的數位 互聯網企業 直接踢出台灣市場
george306
我也不懂我們的政府怎麼那麼孬種?
人間道
george306 綠友友.....
我這輩子最慶幸的事~~沒生小孩
我跟太太死後,世界滅亡都無所謂!

我這輩子看得最明白的事~~不要一直死忠一個政黨!
房價........
物價........
薪水......
食安.......

好人台下嘆息,壞人台上唱戲......

藍&綠,沒有一個總統願意再蓋監獄!

george306
我們國家這樣, 真的很是可悲, 很是可悲!!
這就是台灣的悲哀,
只保護犯罪者,無視被害人的痛苦。
再告訴你一件殘忍的事,被害人在法庭上只是配角,演一場所謂人權的爛戲。
所有的外國企業,沒有在甩我們的司法機關,因為爛政府永遠對外國人卑躬屈膝。
george306
您沒說錯, 事實真是如此, 法院上看到由我們稅金支付的被告律師.....你真的會懷疑法院到底在保護誰?
司法的用處,就是讓人以為它有功用,還不至於當下有問題就崩盤,
人的適應力很強的,妥協,妥協,再妥協,等到麻痺不仁就差不多了.
george306
完美解釋了台灣是犯罪天堂! 因為受害者只能永遠被迫妥協 - 無奈接受!
詐騙黨打詐 別開玩笑啦
george306
這真是最無奈的事實
不懂不要裝懂,
違反銀行法及洗錢防制法都是重罪,
比詐欺重不少,
而且更容易成立。
george306
不懂不要裝懂, 那麼詐團幕後首腦抓到幾個了? 還是您要說的是我們的詐欺罪責法早該大幅度修正更加嚴格了?
律師幫詐欺集團通風報信、串供、滅證的案件時有所聞。
法官則陷於詐欺取財、洗錢、違反銀行法,想像競合,罪數的泥淖裡,
檢察官被詐欺案件癱瘓戰力,心有餘而力不足,
狗官卑躬屈膝忙著舔外國企業的皮靴,
民眾前仆後繼匯款或交現金給詐團。
詐團主謀永遠抓不到,
台灣真悲哀。
george306
問題是這麼明顯的問題堆, 到底何時才有官員出來徹底解決?
george306 wrote:
遇到鳥事了? 就乖乖自認倒楣吧, 誰叫你們的素質只能選出這種素質的執政黨?


在台灣詐騙是無解的,獲利跟刑責是成反比的,指望政府是沒用的,不要去相信輕鬆獲利這種鬼話,全世界沒有這種好康,把錢拿去無腦買0050,長期下來都是獲利的

另外,有一說一,這跟哪黨執政無關,我不相信換黨執政詐騙就可以消失
george306
沒錯, 所以我很好奇我們的民主選舉到底好在哪? 有哪些大問題有被有效及時解決的?
ueibobo
詐騙跟民主、專制沒關係,中國、柬埔寨不也是詐騙一堆,除非像是北韓才會沒有,抓到就槍斃,才能杜絕
簡單說

就是一群沒用的人在掌控司法
george306
事實就是這樣悲哀沒錯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