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外傳馬家人已向法院聲請輔助宣告,台北地院也已分案,李德維表示,三人小組認為,這份報告依3月27日董事會決議,應先提交董事會討論,再由董事會對外說明,而非由調查小組自行公布。他也提醒,包括基金會在內的相關人員,不應逾越法律規範,因董事會才是基金會最高權力機構。
李德維指出,外界認為幾天內就能完成調查,「站著說話不腰疼」,對調查小組而言並不公平。他表示,小組花費大量時間比對基金會與被指控人提供的資料,希望讓社會與董事會更完整了解事件全貌。
他也提到,基金會的指控屬單方面說法,但除了基金會外,事件還涉及馬辦與馬英九個人,不應只因「基金會未入帳」或「有現金往來」,就直接指控違反財政紀律,甚至說出「貪汙犯」等字眼,對此感到相當遺憾。

調查報告僅憑一張嘴,真把大家當傻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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