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ctopamine wrote:沈伯洋:人人都住內湖,上班就不會 果真是有見解,其實他說的沒錯,錯就錯在公司....為啥不在公司旁蓋員工宿舍,或直接把床搬進公司,在公司生活,這樣員工才有向心力啊!!!蔣市府真的太高高在上了!殊不知已經背離民心!!!!沈伯洋果真是市長的不二人選!!!!
內湖需住商混用或是需要更多社宅?AI:內湖同時需要「更多社宅」以解決租屋負擔問題,並透過「住商混用與都市計畫調整」來改善內科的產業發展與生活機能。兩者相輔相成,而非二選一,分別對應了居住正義與都市發展的雙重痛點。1. 需要更多社宅的原因:舒緩通勤與居住壓力內湖擁有龐大的就業人口(如內湖科技園區),但高昂的租金讓許多通勤族難以負擔。平價居住選擇:興建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如 瑞光社宅 或中央規劃的 樂康安居),能提供市價 8 折甚至更低的租金。就業與居住平衡:社宅多設有「在地就業」的優先戶名額,讓在內湖上班的民眾能「就近居住」,大幅減少跨區通勤的人流,從根本改善內湖交通壅塞問題。2. 需要住商混用的原因:優化產業與生活機能隨著內科發展,內湖面臨園區腹地飽和、缺乏生活機能與下班後宛如「空城」的問題。土地使用彈性:許多工業區用地若能透過都市計畫變更(如放寬為住商混合或產業特定專用區),將允許企業總部、研發中心與住宅、商場共存。生活機能提升:混用能減少通勤碳足跡,讓居民實現「住辦合一」,並讓區域內有更多餐飲、零售與休閒設施,改善整體生活品質。未來方向綜合來看,內湖的解方在於「社宅提供安居基礎」與「住商混合活化區域」雙管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