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前科的候選人加一加,恐怕可以組成一個營

一堆有重大前科的流氓 人渣都可以出來選
台灣好日子 真的是差不多了
LIKE-SEIKO wrote:
現在有前科的候選人加一加,恐怕可以組成一個營

一堆有重大前科的流氓 人渣都可以出來選
台灣好日子 真的是差不多了

能戰勝〔共產黨〕就能選得上 ... 的樣子 ... ?
行至水窮處,與人云亦云。〔薪水是零元,還活得下去〕。
流氓佔據了中央 及 地方議會
台灣人真的是可憐
(有些沒前科的民代更壞 更垃圾)
權力遊戲


讓你知道對岸優越的地方
出來選
又不一定會當選

會當選
那區域選民素質也就...
Dr.Corgi
花蓮人得罪你了?
golihi
高雄就沒得罪?
所以 政府 社會人渣 都是利益結合體
檯面上的三個大政黨也是經不起檢驗
LIKE-SEIKO wrote:
一堆有重大前科的流氓 人渣都可以出來選
台灣好日子 真的是差不多了


各黨參選人前科大公開 犯什麼罪最多?
相關資訊皆已公開於「2026議員參選人刑事案件紀錄大公開」網站,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表示,雖《選罷法》已將貪污、毒品、槍砲等重大犯罪定讞者,排除在候選人名冊外,不過這份資料是更進一步篩選,從事公共事務應受更高標準檢視,不該讓選民自己去找翻判決書。

王婉諭指出,國民黨42人中,以助理費申報不實9人最多,其中8人為現任議員;貪污與酒駕並列6人,貪污6位全是現任;酒駕全國8件,有6件在國民黨。民進黨20人中,最多的類別同樣是助理費案,共4人,且全為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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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廢死的綠憨

不是懂得原諒嗎????????

LIKE-SEIKO wrote:
一堆有重大前科的流氓 人渣都可以出來選


誰?哪一位要出來選的,是有重大前科的流氓?

( 選罷法26條,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特定條文)、《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經有罪判決確定,終身不得參選)

最近屏東有位鄭清源議員,要出來選,但之前有傷害前科,就不能選。他打完行政訴訟了,最終判決仍然認為該處分合法。

所以你寫這篇文,說有一堆重大前科的流氓出來選,到底是誰?

如果有,那就是各地選委會疏失,要追究!

如果沒有,這就是純純的造謠文。
一切還不是岩里政男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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