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飛魯溫泉紮營 20人被罰36萬


benben543 wrote:
吉普車對生態的確有影...(恕刪)


勿以善小而不為
勿以惡小而為之
我覺得罰得很好
違法的事情就是該罰
不然法律訂來好看的嗎?
擴大空間看問題 拉長時間看生命
這跟野營沒關係
是這群人開著車穿過河床跑到"保育區"露營,這本來就是不被充許的,而且也破壞了生態
該罰該罰!
幸福很簡單 wrote:
這跟野營沒關係是這群...(恕刪)


應該重新檢討這個制度。

因為很多劃入保護區的不是根據科學邏輯

而是主管單位為了推卸責任用的。

重新檢討不是反對這個制度,而是要在科學邏輯下為之。

不燃劃分這些保護區成了貪官的勒索的工具或者某些特權的[秘境](沒人進去這些特權分子獨享這些秘境,進去看到檢舉的人會被這些特權分子恐嚇等....)本身這個制度是在製造貪官且又可以給貪官卸責用的保護傘。

劃入保護區限制人民接近自己國家領土有違憲的問題的。
哪些保護區是為了你所說的目的圈起來的?
不用列舉,
麻煩只要例示就好。
chin11072002 wrote:
應該重新檢討這個制度...(恕刪)
MDA wrote:
哪些保護區是為了你所...(恕刪)


丹大林道七彩湖!!
不知適不適用你的認知??

當初為了保護爛開墾的山坡地,
以及胡亂搞的越野機車族群而封閉管制!!
但現在.......
已經變成熟識、有關係台電人員高級深山招待所!!
一般登山客卻要老遠從更危險花蓮進入。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發給入山證許可範圍就有丹大林道,
丹大野生動物保育區只是管制進出,
不是禁止進入。

遊記請看這裡。

還有其他例子嗎?
super yuan wrote:
丹大林道七彩湖!!不...(恕刪)

AllenTang3434 wrote: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恕刪)

MDA wrote:
哪些保護區是為了你所...(恕刪)


國家公園、保護區等不少怪現象就是。

以前鐘萼花列入保護對象影響開發、目前國家公園+農園,或者菁山露營場等

都有很奇怪的現象發生。如翡翠水庫上游發源地變成[水溝]、還有誇張的造林方式砍掉原生樹林後種植杉木等。

台灣的這些生態或者其他的類別的保護區,真的有需要[搞真]的,不是製造特權、貪官與監守自盜等或者少數研究單位、管理單位、學者撈取預算的工具。

當然不是反對保護區,而是要這些單位、研究人員、執法單位、學者等[搞真的]且有[科學根據]的。


MDA wrote: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發給...(恕刪)


人家的遊記已經是2010年了,
而那條溪不是隨便就可以涉水而過!!
有關係.....搭車一天就到,
有權勢......還有豪華山屋可住~

沒關係、沒權勢....
看台電哪時好心在水中搭個臨時便道偷偷闖關,
不然就等老天爺給個幾天沒下雨,讓人涉水過!

一般平凡百姓只能乖乖從花蓮踢個4~5天.....
super yuan wrote:
丹大林道七彩湖!!
不知適不適用你的認知??

當初為了保護爛開墾的山坡地,
以及胡亂搞的越野機車族群而封閉管制!!
但現在.......
已經變成熟識、有關係台電人員高級深山招待所!!
一般登山客卻要老遠從更危險花蓮進入。


2007-2009期間,我家常在每日限量申請的水源保護區--桶後出入
喜歡進入桶后享受山野的人不少
就有人問林務局:遊客這麼多,為什麼不蓋公廁
林務局:因為是水源保護區,怕汙染水源
台灣人大概都是聽話的好國民...沒聽過有人反彈
不過遊客這麼多,內急時廁所還是要上,我想不是每個遊客都像我自備馬桶

有一晚我在桶後"生態觀察"的時候
傳來陣陣的卡拉OK聲...
隔天早上在樹林裡遇到好奇的遊客跟我攀談
遊客告訴我,他們昨晚住在林務局的招待所,裡面設備很好,還有卡拉OK....
當然我沒進去過招待所,不知裡面是不是沒有廁所,還是長官們都用挖坑掩埋法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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