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4處小面積露營地 有部分處第一級環境敏感區
1986處露營地中,位處農牧、林業用地有1420處,1公頃以內則有634處,仍有部分位處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此外,露營設施是否可能變相成為豪華農舍、非法民宿,或是業者刻意將露營地刻意分割成1公頃以下就地合法,據了解,交通部、內政部、農委會、環保署等單位,5月7日將開會討論。
南投縣政府指出,目前農林地經營露營區,農業與造林是主業,露營是副業,修法應參照農發條例自用的原則,日後地主若有露營使用,農林地土地管理單位(農委會)仍應嚴格控管農業及林業使用情形,放寬小規模的違法露營地改善後就地合法之外,並應設定露營設施的使用年限,並建立退場機制。
就地合法的露營設施 地方建議管制容許年限
南投縣政府表示,露營管理單位本來就很複雜,有農業、水保、林務、環保、水利、建管等單位,未來主管機關雖是交通部觀光局,但法令、事權仍是疊床架屋,且因涉及水保、農業生產、林地保護、環境敏感等問題,仍建議要由中央統一規範、研擬適當的管控機制,對於就地合法的露營設施應管制容許年限,年限到了要恢復原土地功能。
此外,觀光局要簡化申請露營基地的流程,且設定面積上限是1公頃,卻沒有最低基地面積的限制,未來就地合法恐將造成露營遍地開花的亂象。
近年來天候異常,災害應變越趨重要,南投縣政府建議,露營場開放的同時,也要納入防災機制。例如所在鄉鎮市區的防災規畫、緊急避難場所容納能量、路況是否容許救援車輛到達,避免因露營場廣設,大量遊客造成在地居民緊急避難能量不足等問題。
蘇院長,這樣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