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人犯錯,兩校兩隊全部禁賽一年,這樣對嗎?

不這樣的話.以後就叫板凳專K主力.K到手斷腳斷.然後不管繼續比下去..............
哇~~~~~~~這樣的比賽公平嗎?????????

這種事情有一就會有二(不殺個雞不行).那以後大家看全武行就好了.那球技跟運動精神當屁就好了.

老花農 wrote:
幾人犯錯,兩校兩隊幾...(恕刪)


我還覺得判太輕 ... 兩校兩隊幾十人全部禁賽二年 動手的終身禁賽才合理吧

現在很多打籃球的球員 你以為他是真心要打籃球的嗎
大部分都是為了升學和把妹而已
球技差 像一群小孩子搶球比賽 出國比賽總是吊車尾回來
裝帥裝酷 搞頭髮的一堆 為了把妹

UBA 打架鬧事 SBL差點罷賽
球員自己不努力球技不佳 怪裁判不公 怪對手幹拐子
怪東怪西 就是自己沒錯

老花農 wrote:
幾人犯錯,兩校兩隊幾...(恕刪)

做得很對。

團體就該是這樣,一個警惕好好懺悔吧。至於你怎有勇氣發這種文

u9010817 wrote:
版大 我覺得 你得搞...(恕刪)


認同+1

我以前當兵,連長常以一句話告誡我們:

【你的行為不代表你個人,而是代表整個團體。】

你今天在軍隊,過的就是團體生活,

要知道一個人犯錯,對一個連隊的影響有多大。

我想球隊也是一樣,

那麼多人衝上場去助陣,

代表球隊領導、教育、行為都出了問題,

禁賽一年很合理,

如果不讓這些小伙子知道事態的嚴重性,

持續放縱輕罰,那以後長大還得了。

老花農 wrote:
幾人犯錯,兩校兩隊幾...(恕刪)


寓教於樂嘛~小朋友現在不導正給教訓~以後球場上多的是打架!
老花農 wrote:
幾人犯錯,兩校兩隊幾...(恕刪)


當兵當然不會全隊關啊!
這樣軍官沒人可以用了,不就得自己做事了咧!

當兵是因為我們現在生活在沒有戰亂的國家,
如果是在戰亂國家,可能一人犯錯
小則自己掛,大則全連或全營的人都掛。

以前也有發生過,但日子久了都忘了,真的記得的只有當事者吧!
被禁賽的人後來也是有在打SBL,所以禁賽一年真的剛好而巳,
反而是到真的有打架的人更重一點才對,
我想年少輕狂也是得付出代價,這代價其實看被罰的球員如何看待。
也可以藉此讓UBA跟HBL的學生學習,
如果對籃球沒有心的球員,也是去蕪存菁而巳,
真的肯努力的球員還是會持續的增強自己的能力,等待復出的時刻。

老花農 wrote:
我不覺得臉會痛。一開...(恕刪)



其實...我相信同情 無辜被禁賽的大有人在

只是那是"現場轉播"...基本上 除了在場的人之外 大家看到的都是

"惡行惡狀 囂張跋扈" 的"大學籃球員".....誰會去注意 默默在場邊固守開特力

OR 真心勸架的成熟球員......


而且說到罰責 這個條款也不是第一次實行了....約莫10年前就有這麼一次

而那麼一次 也維持了大專籃球10年的風平浪靜....所以你覺得這規章合理嗎?


我倒希望 這種能夠維持10年和平的 "不合理" 規章 可以在更不合理一點

老花農 wrote:
幾人犯錯,兩校兩隊幾...(恕刪)


個人覺得很合理,因為他們是一個團隊,不管是幾個人都是代表他們的學校。
若是職業球員,可能會因此就結束球員生涯。
體育是團隊競賽
又不是個人競賽
當然是罰團隊阿

真是無聊的議題

老花農 wrote:
幾人犯錯,兩校兩隊幾...(恕刪)


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02學年度UBA籃球運動聯賽競賽規程第廿一條罰則第二款比賽部分之(三)比賽中如發生球隊集體(同隊二人【含】以上)鬥毆事件,取消該隊繼續比賽權利及已賽成績不計,於次年停止該隊參加本項比賽一年。這條規則又不是臨時蹦出來,是早就訂出來放在那邊,現在被判禁賽了,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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