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這樣的話.以後就叫板凳專K主力.K到手斷腳斷.然後不管繼續比下去..............哇~~~~~~~這樣的比賽公平嗎?????????這種事情有一就會有二(不殺個雞不行).那以後大家看全武行就好了.那球技跟運動精神當屁就好了.
老花農 wrote:幾人犯錯,兩校兩隊幾...(恕刪) 我還覺得判太輕 ... 兩校兩隊幾十人全部禁賽二年 動手的終身禁賽才合理吧現在很多打籃球的球員 你以為他是真心要打籃球的嗎大部分都是為了升學和把妹而已球技差 像一群小孩子搶球比賽 出國比賽總是吊車尾回來裝帥裝酷 搞頭髮的一堆 為了把妹UBA 打架鬧事 SBL差點罷賽球員自己不努力球技不佳 怪裁判不公 怪對手幹拐子怪東怪西 就是自己沒錯
u9010817 wrote:版大 我覺得 你得搞...(恕刪) 認同+1我以前當兵,連長常以一句話告誡我們:【你的行為不代表你個人,而是代表整個團體。】你今天在軍隊,過的就是團體生活,要知道一個人犯錯,對一個連隊的影響有多大。我想球隊也是一樣,那麼多人衝上場去助陣,代表球隊領導、教育、行為都出了問題,禁賽一年很合理,如果不讓這些小伙子知道事態的嚴重性,持續放縱輕罰,那以後長大還得了。
老花農 wrote:幾人犯錯,兩校兩隊幾...(恕刪) 當兵當然不會全隊關啊!這樣軍官沒人可以用了,不就得自己做事了咧!當兵是因為我們現在生活在沒有戰亂的國家,如果是在戰亂國家,可能一人犯錯小則自己掛,大則全連或全營的人都掛。以前也有發生過,但日子久了都忘了,真的記得的只有當事者吧!被禁賽的人後來也是有在打SBL,所以禁賽一年真的剛好而巳,反而是到真的有打架的人更重一點才對,我想年少輕狂也是得付出代價,這代價其實看被罰的球員如何看待。也可以藉此讓UBA跟HBL的學生學習,如果對籃球沒有心的球員,也是去蕪存菁而巳,真的肯努力的球員還是會持續的增強自己的能力,等待復出的時刻。
老花農 wrote:我不覺得臉會痛。一開...(恕刪) 其實...我相信同情 無辜被禁賽的大有人在只是那是"現場轉播"...基本上 除了在場的人之外 大家看到的都是"惡行惡狀 囂張跋扈" 的"大學籃球員".....誰會去注意 默默在場邊固守開特力OR 真心勸架的成熟球員......而且說到罰責 這個條款也不是第一次實行了....約莫10年前就有這麼一次而那麼一次 也維持了大專籃球10年的風平浪靜....所以你覺得這規章合理嗎?我倒希望 這種能夠維持10年和平的 "不合理" 規章 可以在更不合理一點
老花農 wrote:幾人犯錯,兩校兩隊幾...(恕刪) 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02學年度UBA籃球運動聯賽競賽規程第廿一條罰則第二款比賽部分之(三)比賽中如發生球隊集體(同隊二人【含】以上)鬥毆事件,取消該隊繼續比賽權利及已賽成績不計,於次年停止該隊參加本項比賽一年。這條規則又不是臨時蹦出來,是早就訂出來放在那邊,現在被判禁賽了,怪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