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yboy015 wrote:
我想草莓跟哈登應該會希望007是這樣的表現吧
上場19分鐘,出手2次(完全不貪功,球權給其他人出手)得0分,但10助攻
草莓會喜歡
但是哈登絕對不喜歡...
很簡單的推論...要場均10助攻...可以想見這個球員在戰術上一定要掌控大部分的控球權
哈登愛的是那種能夠catch & shot的PG...球只要過半場就丟給自己那種的
你可以出手多得分多~
因為哈登雖然愛搶球權~但是他也愛助攻數據(可能想證明自己是出色的雙能衛吧?)
所以才常常吸引包夾後丟出來給外圍~不像Kobe跟甜瓜會選擇自己打掉
PG就是不能跟哈登搶控球權...PG只要會接炸彈就好
所以湖人的馬歇爾到火箭...
在沒有控球權的情況下~~以他比盧比歐好不到哪去的投射能力和普普的防守功力...
只怕比林書豪更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