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人犯錯,兩校兩隊全部禁賽一年,這樣對嗎?


gacia_wang wrote:
這絕對是個大漏洞!!再者.學生體育提倡的不是如何靠這項專長謀生.
而是注重在品德教育的修養.學生有沒有比賽打.不是重點.這次重點是告訴學生......不能這樣打球!!...(恕刪)


然後同隊大多數沒下場打人的,也被大鍋炒一起處罰了
老花農 wrote:
這裁判自己都說......(恕刪)


他是依法判決 大家也是依照規章做事!
規章就擺在那 有本事就去修改他
不然大家犯法後各說各話 那裁判只是上場跳舞給大家看的嗎?

他會覺得檢討 不就是因為被支持樓主這論調的人攻擊批判
才會跳出來說這段話
連資深裁判依照規章判罰 都受到這種對待
那日後誰還敢來當裁判?
難道要裁判發揮創意 按照自己的意思亂吹?


還是樓主就不要種花了
出來當裁判 看看碰到現場這種狀況您的處理方式
給大家日後一盞明燈 不知您覺得如何?

出去比賽本來就是代表學校
不然掛自己的名字去比就好了

某程度上是榮譽也是責任
我覺得版主一直執著於為啥要罰全隊的問題!
規則上都已經寫的很清楚了!
陳子威跟蘇翔翊衝突那一次
隊友都努力抓住蘇翔翊
陳子威也閃遠遠的
兩隊板凳區都有人站起來阻止隊友離開座位

看看蘇翔翊是怎麼被隊友緊緊抱住的
看看板凳區是怎麼壓抑住衝出去的衝動的

還有.抓抓手就要揮拳真的太誇張
在籃下卡位討生活的球員.應該就算被抱住也不至於要打架
巴頭.戳眼.揮肘,導致打起來還比較合理

老花農 wrote:
這裁判自己都說......(恕刪)


雞蛋裡挑骨頭的事情就省下吧

大樓不是這種蓋法的.....

老花農 wrote:
幾人犯錯,兩校兩隊幾...(恕刪)


this is united, not the one man show.
對於學校球隊禁賽一年是苛刻了點,
對衝上去的所有球員禁賽比較合理!

利澳雷亞 wrote:
最好有一拳200萬美...(恕刪)

200萬美元不是我說的
是前幾樓有人說的
不然我是不知道NBA是罰多少啦…
我想也不會太少啦…
判決很合理,因為籃球是團隊運動。球員們需要了解,今天他們是代表學校、團隊出賽,所以在場上的個人行為,也會影響到整個團隊及所有隊友。Team sport本來就是團隊大於個人,球員對自己負責外,更需要對團隊負責。

我覺得這次的懲處對台灣各籃球聯盟是個很好的警惕,有助於更正面的籃球發展及風氣,也希望未來不要再發生類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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