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ny419 wrote:
Lin在這份合約上沒...(恕刪)
好像沒提到球員是否必須接受報價這點。但是就其他案例來看,球員的經理人其實可以讓球隊經理知道球員的意向,火箭後來不敢強搶Dwight Howard 就是一案例,否則他們薪資空間早已經騰出。我想當時大概就是兩份合約擺在林眼前,一份紐約第一份跟進的平均500萬的合約,及一份火箭二次調高價的平均800萬合約,而紐約不願跟進,所以林團隊選了價高者。。。。。這怎説呢,説他們錯,好像又太苛刻一點,但事實是目前在隊友相對比當時紐約都弱的情況下,加上教練戰術問題,林的缺點無限放大。。。。留在球星旁成長成功的有Chalmers, 更甚之有Rondo, 原來林也有這樣機會,他選擇寧為雞首不為牛後,但現實是希望他不要慢慢被排到雞屁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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