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球單腳跳兩下再換腳跳一下上籃 = 墊步違例


scott9282001 wrote:
真的,如果公園阿伯...(恕刪)


我覺得還是讓阿北用這招比較好 消耗阿北體力 這樣王會比較好打

你禁止他用 到時候他沒招可用就會逼出大絕鉤射了 到時候在場的各位都得死
misskkk wrote:
這個動作2017年...(恕刪)


其實拿出影片未必有用...也不一定就是對的!

街頭鬥牛的規則沒有一定的標準,光一個回場制度北中南就不太一樣了,鬥牛規則應該要因應每個地方的規則隨興打,不然會吵不完,畢竟沒有人制訂出統一的規定。

你跟公園的年輕人說fefa在2017的時候已經改規則了,年輕人搞不好跟你說什麼是fefa...我都看nba呢!

你拿影片給他看這樣是犯規的,他反而問你影片裡的人是誰,然後告訴你人家哈登都這樣上籃也沒事!

我覺得這種野外的街頭鬥牛規則本來就沒有說好要遵從那個協會的標準了,所以說人家跟fefa不一樣就違例也不太合理...,公說公有理,畢竟大部分打籃球的人都是看nba長大的,所以最後還是會淪為口水戰。

如果是企業主辦的比較有規模的鬥牛比賽,規則是遵從那套標準這就看主辦單位了。

通常我都是看當地人怎樣就入境隨俗,不然很難繼續打下去的...

以下影片在1:04秒的時候綠色褲子的年輕人也是使用了這招,但是其他的年輕人並沒說什麼,這就是野場大家同意就可以了。

我想表達的是野場 動作做的流暢 雙方沒意見就好 吵那些沒有用 像我們這邊 我固定在打場地 就只有打半場 可是去另1個比較少打的場地 就打大半場 就看雙方的默契 像是有次 我站在原地 雙手抱胸 對方切進來直接撞上來 撞完後 球還在對方手上 我就喊沒事繼續 結果對方就跟我吵 那麼明明就是阻擋 怎麼會沒事 我犯規 我知道野場 很難判定帶球撞人還是阻擋 因為很難判定是我有雙腳移動去給他撞 還是他來撞我 所以我喊沒事繼續 球也在他手上 繼續打球就好了 但他這樣一吵 第2次 我就直接用肩膀 手肘給他撞 撞完後 他知道痛了 就沒地3次了 野場我不想要受傷 也不想讓對方受傷 正面手抱胸給他撞是保護他 他認為犯規 我就示範犯規的動作給他看
cool_bear wrote:
其實拿出影片未必有...(恕刪)
misskkk wrote:
我想表達的是野場 ...(恕刪)




基本上野場打球遇到的人都客客氣氣的,大部分都是對方喊犯規我就給他球,有時候對方犯我規我沒喊,對方也會自己喊自己犯規,這樣打球就很愉快了。

最怕遇到那種摸到毛也要洗球的,然後贏球的時候挑釁的對著你笑,快輸球的時候就開始狂喊犯規。

以前我還看過打球打到鬥毆的畫面,就年輕人玩三對三,打到一半兩個人突然衝去圍毆另一個人,大叔我都嚇壞了...

cool_bear wrote:
基本上野場打球遇到的人都客客氣氣的,大部分都是對方喊犯規我就給他球,有時候對方犯我規我沒喊,對方也會自己喊自己犯規,這樣打球就很愉快了。

最怕遇到那種摸到毛也要洗球的,然後贏球的時候挑釁的對著你笑,快輸球的時候就開始狂喊犯規。

以前我還看過打球打到鬥毆的畫面,就年輕人玩三對三,打到一半兩個人突然衝去圍毆另一個人,大叔我都嚇壞了...


我也是大叔級的,超過40歲了。現在只想在場上跑一跑,流汗而已。都退到外面當控球,傳助攻的後衛了。讓年輕人去衝擊籃框。偶爾當個定點射手。

希望回家時汗水可以把衣服弄濕。

大部分野場都是客客氣氣的。我的原則是你有喊就有。爭犯規對錯,那個沒意義,有裁判才有意義。爭論的時間都可以多打好幾場了。

有時到球場還找不到六個人打PLAY。是大家都去打電動了嗎?

只有某些特定人士毛特別多,專打她那一套,愛喊犯規,那天只好早早進入隨便防守模式。免得衝突。
我去球場 現在也差不多去流汗的 真的常常找不到6個人打球 有時候無聊 就去交國中 小的小朋友打球 或是找他們玩 要拼輸贏除非有人找 去比較不常去的場地 對陌生人才會比較有拼勁 可是回來隔天 常常會全身痠痛
scott9282001 wrote:
我也是大叔級的,超...(恕刪)
定義一下這個收球的步伐:右右左(或左左右)。

在2017前的「舊規則」,這樣是「沒走步」的,
因為可藉此多偷到一步,以前國際賽能看到此步法。
Yugo step 刻意訓練影片:


2017改的「新規則」,這樣則「走步」,
我覺得,反正用step 0就可多偷一步了,何必傷膝蓋用Yugo step呢?
字母哥三分線開始上籃影片:


規則上是說在「收球後」不可連續用同腳落地,
(原文:A player may not touch the floor consecutively with the same foot or both feet
after ending his dribble or gaining control of the ball.)
外邊打球,何時算收球,總是有爭議。
能「右右左」的上籃,算是有協調性、有技術、有看籃球賽的,
在街頭打球,我可接受的「右右左」的上籃。
怎麼跟我記的規則是相反的
2017年10月以前這樣是違例的
2017年10月以後這樣是正常的
2017年修改的規則
第25.2.1 球員在場上接住一個活球,其中樞足確認:
 球員雙足站在地面時接球:
- 當一足離開地面時,另一足即成為中樞足。
- 開始運球時,球離手前中樞足不得先行離開地面。
- 傳球或投籃時,中樞足可離開地面,但球必須在任一足著地前離
手。
 球員行進時接球、或完成運球後,可走兩步以作停頓、傳球或投籃:
- 若球員行進時接球,開始運球時,球必須在第二步著地前離手。
- 當控制球後,一足或雙足接觸地面時,即為第一步。
- 第一步後,另一足接觸地面或雙足同時接觸地面時,即為第二步。
- 若球員雙足站在地面或雙腳同時着地時停頓,此為第一步,他能以
任一足作為中樞足。若該球員再以雙足跳起,球必須在任一足著地
前離手。
- 若球員以一足著地,此足即為中樞足。
- 第一步後,球員可以一足跳起,並以雙足同時著地,即為第二步。
此情況下,任一足均不得作為中樞足。若任一足或雙足離開地面,
球必須在任一足著地前離手。
- 若雙足離開地面的球員以雙足同時著地,當一足離開地面時,另一
足即成為中樞足。
- 球員完成運球或控制球後,他不能以同一足或雙足連續接觸地面
大壞蛋南瓜 wrote:
怎麼跟我記的規則是...(恕刪)

大壞蛋南瓜 wrote:
怎麼跟我記的規則是...(恕刪)


借引用一下cp3大大找到的資料
CP-9 wrote:
好啦,
我幫你找了 FIBA 2017 的最新修改規則,
說這是走步.
http://www.basketref.com/en/index.php/2-uncategorised/7-rule-changes-2017

可見很常被用,
要修改規則加強這是走步.(恕刪)

按這裡檢視外部影片 (按這裡在新視窗中開啟影片)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