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重心擺得很低,是否意味著你為了堵住路線,把腳打得很開,然後造成你來不及移動
我們沒看到你們怎麼打,不過看起來你的朋友也無法有效拉開距離
防守對位不是對腳或是頭,而是對方身體,不管對手怎麼晃,身體在哪,出手點也就在哪
多練習正面防守的腳步移動,腳一邊移動去隨時保持你的身體對上他的身體
碰撞跟小動作本來就是常有的,別弄到別人受傷,不傷和氣就好
以前打球碰過一個傢伙,在場上不停的"指導"他的隊友要怎麼打
從得分防守講到籃球規則,大道理講了很多,整個球場都是他在談籃球經
場上的人都彼此不認識,大家你看我我看你,也就這樣忍耐著讓他一直發表演講
後來一對一在弧頂位置被我抓到讓我從他右側過了,我見空檔出現立刻就要上籃
這人站在原地動不了,就只有右手右腳有跟上,硬生生把我從空中給攔了下來
攔下後竟告我一個撞人犯規,就當時記憶而言,還滿堅持的

聽到他這麼堅持,別說我楞住了,所有人都楞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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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上的合法防守有幾個點需要滿足
1.面對對手
2.且雙腳著地
(也就是你搶先一步進佔位置)
此時根據圓柱體原則 從地板到上空都是屬於你的合法防守區域
你可以跳起來,但是請垂直起跳不要跳出那個假想的圓柱體外
那圓柱體範圍有多大呢?其實應該是橢圓柱體
寬度不超過雙腳張開的範圍,但是雙腳可以張多開中文規則上是寫合乎比例原則 XD
前至手掌後至臀部,但是手掌可以多前呢?當然不會像發龜派氣功那麼前
差不多就是上臂的距離(就是手臂折成90度)
圓柱體示意圖(外部連結)
所以你說膝蓋碰到
如果你的腳掌沒有動 或是 腳掌已經先站住位置(雙腳著地)
那麼膝蓋碰撞就不是你的問題
但是如果你沒有先佔有位置很可能就是你的犯規
因為尚未建立合法防守空間時手或是腳打到進攻者都可以被吹
(要製造進攻犯規 就是要1.面對對手 2.雙腳著地先建立合法位置 3.在合法圓柱體內地板或是垂直起跳 4.過度軀幹接觸(推 或是煞不住車)..當然記得要再進攻免責區外)
塵世裡的凡人 wrote:
類似2
1那種應該...(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