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kukoc wrote:誰佔誰便宜,都還不知...(恕刪) SBL/涉打假球及簽賭 吳季穎遭逐出籃壇!SBL超級籃球聯賽球員吳季穎被爆打假球及簽賭,檢警查出他涉「球員兼賭客」,賽前到九州娛樂城官網下注裕隆納智捷隊賽事,下贏球就認真比賽,下輸球則放水,獲利至少卅萬至五十萬元。士林地檢署昨傳喚到案,認涉犯詐欺、賭博、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等罪,訊後令廿五萬元交保,限制住居。中華籃協昨晚召開紀律委員會,決議註銷廿五歲吳季穎的球員註冊,籃協所屬球團及各聯盟不得錄用,等同「逐出籃球圈」。
Taimay123 wrote:問個笨問題為什打假球判的罪 比殺人放火 詐騙擄人勒贖 還重 吹哨者保護法這種對政客清廉最有幫助的法案行政院長都說討論中,沒有時間表但隨便一個交通違規加重罰款,趴一下就通過了這種立法態度,司法改革慢慢等吧....
GOLD888 wrote:繼棒球後,變成籃球了!打假球難怪國際比賽處處都在丟臉!被完封!沒什麼意外的!豢養小母狗發情了!連外面浪浪都敢碰! 你漏了某個前職籃執行長,涉嫌性騷還對受害者前後提民事跟刑事訴訟的至今也沒看他道歉認錯的。對啦!交給司法啦!對自己有利的就拼命講,遇到不利的就交給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