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來了 愈打球愈不懂籃球規則的來問籃球規則了

CP-9 wrote:
阿你去讀規則了嗎?
不能用嗎?

靠杯, 馬上抓包你連伸手牌影片都不看啦!
兩個影片都不是在講收球的問題!

你在那邊收什麼球啦!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UgRw8JeSwk&t=503s&ab_channel=BBALLBREAKDOWN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WuIq8Fe-tg&list=PL_myd3WfLtGwFQ7-OlnF1QZHi_ubUr6p-&index=13&ab_channel=CiboaReferees

可以不要這麼懶好嘛!
你在這邊都這種態度了,
球場上肯定是更機歪亂凹派啦!




謝謝

影片怎麼看都不太會看到我的問題

因為怎麼看都不會看到球場上的現狀

大多看到的影片都是連續動作

換腳後人會起跳..一個很順暢的連續動作

旦那位大哥沒有

換腳後撞到人沒起跳就換腳著地

1秒左右才出手

所以.......


收球..軸心腳在左..撞了幾秒..軸心腳換成右腳(左腳沒著地)1秒左右出手...人沒離地..左腳也在出手前沒著地

我真的沒看過有這一類的討論和影片
pc8801
不管怎麼撞,左腳沒位移就不算走步,然後是三步上籃的規則,現場裁判說了算,到底是不是上籃我也沒看到,是的話就沒問題,不是才有走步.
pc8801
所以你不用繼續糾結規則,真相只有一個,現場裁判說了算,其他人講都是放屁
其實摟主提出的問題到現在還滿常見的。

在 CP-9 網友提出的影片中,在 3:28 左右,Devin Williams 也說 “... I was taught that I have to jump off two feet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UgRw8JeSwk&t=503s&ab_channel=BBALLBREAKDOWN

之前有很長一段時間我的認知也是如此,交換軸心腳再跨一步投籃就是走步。

那時教練是這樣教,裁判也是這麼判。
pc8801
不是上籃那自然就是走步,以現場裁判實際判定為準,當然卡籃下轉圈圈基本是走步的可能性佔絕大多數的吧,至於nba為了表演好看,有時候有些小毛病就不是吹的太嚴就是
黑羽斷翼 wrote:
收球..軸心腳在左..撞了幾秒..軸心腳換成右腳(左腳沒著地)1秒左右出手...人沒離地..左腳也在出手前沒著地


就你這描述,沒走步

現行FIBA規則的0-1-2腳步,其實重點簡化後就三點

1、合球時,不論你是單腳還是雙腳觸地,都算第0步,視為軸心腳未確認,之後踏出的第一步為軸心腳,軸心腳離地踏出第二步後,在未能完成出手或是傳球前,軸心腳不能再次觸地,否則就是走步

2、若是在空中合球的狀況,雙腳落地時,落地後「未」再次離地的那隻腳是軸心腳;若是單腳落地,觸地的那腳視為第一步,所以不論你空中合球後,是單腳還是雙腳落地,都是只能再銜接一步,球就必須離手;另外,單腳連續觸地視為走步

3、一切都是看合球的時機,且沒有規定第一步銜接第二步、到球離手的時間,只要你在球離手前,軸心腳未再度觸地,你愛多慢都是合規定,只是這在賽場上幾乎不可能發生,除非防守你的是人形立牌

以上是0-1-2規則

至於碰撞,那是要看其他要件的,
不是他愛怎麼撞都可以

1、擴張自己的圓柱體範圍(手伸出去推擠,或是肩膀頂出去的範圍超過自己的圓柱體)是進攻犯規

2、進攻時允許發力對抗,但不允許進攻方主動對已經站定位的防守者進行衝撞

3、進攻對抗只允許對著軀幹正面,防守者亦然,衝撞側面、背面都是犯規
Jason kid wrote:
就你這描述,沒走步

現行FIBA規則的0-1-2腳步,其實重點簡化後就三點

1、合球時,不論你是單腳還是雙腳觸地,都算第0步,視為軸心腳未確認,之後踏出的第一步為軸心腳,軸心腳離地踏出第二步後,在未能完成出手或是傳球前,軸心腳不能再次觸地,否則就是走步

2、若是在空中合球的狀況,雙腳落地時,落地後「未」再次離地的那隻腳是軸心腳;若是單腳落地,觸地的那腳視為第一步,所以不論你空中合球後,是單腳還是雙腳落地,都是只能再銜接一步,球就必須離手;另外,單腳連續觸地視為走步

3、一切都是看合球的時機,且沒有規定第一步銜接第二步、到球離手的時間,只要你在球離手前,軸心腳未再度觸地,你愛多慢都是合規定,只是這在賽場上幾乎不可能發生,除非防守你的是人形立牌

以上是0-1-2規則

至於碰撞,那是要看其他要件的,
不是他愛怎麼撞都可以

1、擴張自己的圓柱體範圍(手伸出去推擠,或是肩膀頂出去的範圍超過自己的圓柱體)是進攻犯規

2、進攻時允許發力對抗,但不允許進攻方主動對已經站定位的防守者進行衝撞

3、進攻對抗只允許對著軀幹正面,防守者亦然,衝撞側面、背面都是犯規



謝謝回應

有點跟不上時代了吧

像還有一個沒問

有人說NBA許可

只是程度到底到那...沒的準

旋浮運球..NBA有我知道

我大約知道這個東西

旦球場這幾年會出現翻球(旦球有轉動)走的3-4步(或更多步)後在運球或出手的

我知道FIBA 規則 24.1.2
運球時,只要球與手沒有接觸時,球員可以走的步數沒有限制

問題在於球在手上旋轉時呢??

或是手明明翻球了又走了幾步才又運呢??


下面會有個影片

這種的我只會滿頭問號......

當然這影片有點搞笑就是了

旦這種方式的步數限制到底是幾步??





一樣有回的都加5分.包括CP-9大..上次回完文忘了給分.補回來.謝謝大家
CP-9
這些在以前都是 carry. 現在寬鬆很多. 所以很多偷雞步.
黑羽斷翼 wrote:
謝謝回應有點跟不上時...(恕刪)


其實,多去翻翻FIBA規則,
然後仔細想想什麼是「運動狀態下的常態」,你問的這些問題,根本就不算問題

是,FIBA規定,球未與手接觸,不限制步數

但,不代表,球與手接觸,有限制步數

規則中,所有限制步數的狀態,都是在「合球」狀態,才受步數限制

意即,在運球動作中,只要你夠「連續」、沒合球、沒夾球、沒抓球、沒讓球明確在手上停頓,你運一次球,愛走幾步都隨你,前提是你「辦的到」

簡單來說,就是常態下,floating 運球,頂尖球員運一次最多就移動3、4步,球就會自然掉下來了,否則那就不叫「連續運球」,既然常態是這樣,那你去計較球接觸手時,能走幾步有意義嗎?規則沒提啊,而且你在連續狀態下,如果能走個5步以上,進而成為進攻得利方,那我倒想見識一下在這個星球上誰辦的到這件事,如果有,那才值得規則為這種普遍能辦到的事情設計約束條款

順代一提,雖然規則與實際裁判吹判的尺度不一定相符,但,那是裁判個別認知尺度問題,跟規則本身的約束力沒有直接關係,這是運動比賽的常態

很多規則沒提到的部分,在民間經過自己的理解後,成為約定成俗的誤解,導致看到裁判正常的判例後自己還覺得很奇怪

你對0-1-2的誤解就是其一
另外許多民間的誤解還包括
1、翻球:規則裡沒這種違例描述!只有「可以造成停球的狀態」,才會被視為合球,才會受到步數約束;但你只要運球是連續動作,球是自然動作沒有停頓,那翻球並不為例

2、運球過肩:沒這種違例,你想要運球過頭都可以
黑羽斷翼
用回的吧..抱歉
Jason kid wrote:
其實,多去翻翻FIBA規則,
然後仔細想想什麼是「運動狀態下的常態」,你問的這些問題,根本就不算問題

是,FIBA規定,球未與手接觸,不限制步數

但,不代表,球與手接觸,有限制步數

規則中,所有限制步數的狀態,都是在「合球」狀態,才受步數限制

意即,在運球動作中,只要你夠「連續」、沒合球、沒夾球、沒抓球、沒讓球明確在手上停頓,你運一次球,愛走幾步都隨你,前提是你「辦的到」

簡單來說,就是常態下,floating 運球,頂尖球員運一次最多就移動3、4步,球就會自然掉下來了,否則那就不叫「連續運球」,既然常態是這樣,那你去計較球接觸手時,能走幾步有意義嗎?規則沒提啊,而且你在連續狀態下,如果能走個5步以上,進而成為進攻得利方,那我倒想見識一下在這個星球上誰辦的到這件事,如果有,那才值得規則為這種普遍能辦到的事情設計約束條款

順代一提,雖然規則與實際裁判吹判的尺度不一定相符,但,那是裁判個別認知尺度問題,跟規則本身的約束力沒有直接關係,這是運動比賽的常態

很多規則沒提到的部分,在民間經過自己的理解後,成為約定成俗的誤解,導致看到裁判正常的判例後自己還覺得很奇怪

你對0-1-2的誤解就是其一
另外許多民間的誤解還包括
1、翻球:規則裡沒這種違例描述!只有「可以造成停球的狀態」,才會被視為合球,才會受到步數約束;但你只要運球是連續動作,球是自然動作沒有停頓,那翻球並不為例

2、運球過肩:沒這種違例,你想要運球過頭都可以


懸浮運球

這個問題最早沒問是因為在野球場很少見

因為一般的籃球很難轉的動

這要真皮的球才比較有辦法

或是球很舊的狀態之下才轉的起來

旦球場總是會遇到..


其實運球還好,如果動作很順一般不會有人去爭,

旦影片那樣運完最後一次球後走的幾步(超過4步)都沒在運球,這時出手,

因為離最後一次運球超過3步了,到底算3步出手(走步)還是合理的出手動作?

滿頭問號

不過現在不會去爭這個 因為像雙重後撤步這一類的爭議一直沒停過 爭不完

他基本就是4步=-=4步的標準動作

不光是我,因為說有些比較不常見的奇特動作總是會有爭議

像之前金身大佛哈登正紅時

這時的雙重後撤步就成球場上一個爭議

因為野球場的人沒辦法像NBA那麼強大

所以就算達成雙重後撤步..大多動作都有爭議

這個動作一定要配合懸浮運球

旦像我說的 一般橡膠的球很難轉

所以翻球的 不然就用手碗夾球的=-=

很多奇奇怪怪的動作就來了






一樣5分 謝謝你的回應
Buzz_Cookie
不是我在說,你那個場怪東西滿多的。[沒有不敬的意思]
黑羽斷翼 wrote:
懸浮運球

這個問題最早沒問是因為在野球場很少見

因為一般的籃球很難轉的動

這要真皮的球才比較有辦法


怎麼會少見?
不管是描述手部的技術動作如,float Dribble、Pocket Dribble、Fake Hesitation、
還是描述腳步的技術動作如,Stutter Step、Open Hip
要完成這些常見的技術動作,核心關鍵都在於「球必須懸浮在手上,但不讓球停止」
我從喬神第二次三連霸的年代開始看球,也差不多在同期開始打籃球,
這種在運球過程中,讓球懸浮的動作,從90年代就非常多,
只是那個年代並不流行個人技術訓練師的概念,
現代的個人訓練師,則是因為教學需要,更有系統化的把一些合法的技術動作進行命名,
然後你就會發現,以前在NBA也好,野球場上也好,這些常見的動作忽然都有個名子了
例如,我加速突破前的那個用力運一下球的續力動作叫做Pocket Dribble,
分腿降重心準備突破的腳步動作叫做Drop
轉動髖部對準突破路徑的準備動作叫做Open Hip
這些動作以前並沒有統一命名,但在符合規則的前提下,它一直會出現,

拿Stutter Step這個腳步動作來說,手上是float Dribble,腳下則是大量的碎步
你可以自己數數這個影片裡,老球在一次運球後,腳下到底踩了幾步?


喬神這個動作,在我開始打球的時候,野球場上就有大量的人在使用,
從90的喬神到00年代的Nash,這個動作都沒有消失,
只是以前球員做Stutter Step是為了迷惑防守球員,進而突破
而Nash的Stutter Step不僅是為了突破,更大的比例是為了爭取跳投的空間,
你可以經常看到Nash大量碎步後,就直接拔起來投籃了
這個動作野球場用的人太多了

現代的所有技術動作,很少有憑空出現的,
而都是從以前既有的動作延伸而來,也都是在符合規則的界定下去做
00年之前,多數的動作都大多是為了朝籃框攻擊,
所以Stutter Step之後的行進路徑通常是切入,
而三分球開始大量流行後,出現Step Back
框架上是「懸浮運球+Step Back」,跟Stutter Step只有「方向性」的差異,本質上根本沒變

回到規則面
「運球過程中沒有走步違例」這應該屬於常識中的常識,
不管是在NBA還是FIBA都一樣

規則中唯一有約束腳步的條例,只有「停球狀態」才有,也就是「運球結束了」

這樣就很好理解了,所有裁判的判決的基礎,都是在認定「球員到底是不是停球」
翻球不是停球、運球過肩不是停球、float Dribble不是停球
只要你夠流暢,並且沒有破壞球自然下落的規律(出現明顯停滯),
也就是你沒有夾球、沒有拖球、沒有抓球、沒有抱球...等等任何動作讓球變成持球狀態
你在一次運球後,愛走幾步都可以,你辦的到的話,走100步都行,就這麼簡單

至於野場使用的橡膠球到底好不好旋轉,
說真的,這個問題跟規則無關,你只是預設了因為不好旋轉所以有人做了就是有爭議
雙重後撤步有甚麼爭議?也就0-1-2這一條近年才更新的規則而已,
至於規則上對於運球違例的條例,從始至終就沒有變更過,
與其說是爭議,倒不如說在缺少裁判的情況下,民間自己約定成俗的理解罷了,

當過去資訊封閉的年代,
大部分的人都是乖乖的做沒有節奏的運球,做標準的兩步上籃,
只有有少數人知道怎麼做節奏變化、在規則內做大量的偷步,很自然就會獲取極大的進攻優勢,
所以民間就用約定成俗的自創規則來消除「會打球的人」的優勢,
這種民間的約定成俗,是對規則的誤解,現在已經隨著資訊發達而慢慢消失
但依然有些人沒辦法接受,認為是因為時代變了,讓規則變得很奇怪
其實不是時代變了,而是從以前你就是錯的,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這種爭論完全沒有意義,在野球場上執著這個,只會讓人家不想跟你打球而已
黑羽斷翼
為什麼少見,應該說標準的很少見,大多都是靠翻球,我今天也有打球,就有人一直翻,旦一般只要動作很順不會有人去抓,讓他秀吧,還有真皮的球真的和一般合成皮的球有差,合成皮比較黏手,好運旦不好轉 一樣5分謝謝
Jason kid
我是不知道你所謂順或不順是怎麼定義的,反正規則裡就沒有「翻球」的定義。如果你是要討論規則,那就使用「規則裡有的詞彙和認知」,如果堅持要用自己的,那可以不用討論沒關係
Jason kid wrote:
翻球不是停球


翻球是停球,
只不過現在常常不抓,
所以偷雞的越來越多.
CP-9 wrote:
翻球是停球,只不過現...(恕刪)


停球是停球,翻球是翻球

規則裡只有停球的概念,沒有翻球的概念

規則裡就沒有明確手與球面接觸的什麼角度、多長時間,可以被定義成翻球,

衡量運球是否違例,在於裁判認為你是否停球
翻球只是一個沒被寫在規則裡的描述,也沒有任何定義;當一個球員做flaot,裁判根本沒辦法「測量」你的手跟球的接觸角度,而是也沒有意義!只要你做的順暢、連續、沒有破壞球自然掉落的軌跡,那就沒問題

翻球很像是台灣野場的特有種,有些人很愛抓,
奇怪,連在FIBA賽場、NBA賽場的裁判都不會以此做為判別,但台灣普通籃球愛好者,比這些專業裁判厲害,個個火眼金睛,都能在一瞬間精準判讀手與球的接觸角度,符合他自己的翻球認定,然後喊出全世界職業、非職業賽場上都不存在的「翻球」犯規,真的很神奇
carasha
翻球是違例 , 不是犯規 .
我可以肯定回答你 , 軸心腳離地後出手這個問題 :

假設 , 你已經結束運球 , 此時 , 右腳為軸心腳 , 左腳為任意腳 , 你可以 :

左腳踩一步 , 然後右腳離地 , 這樣出手 , 這沒有走步 .

就算你以左腳金雞獨立 ( 右腳離地 ) , 依然沒有走步 .

FIBA規則說明的白話文就是 :

在你的軸心腳著地前 , 你球必須離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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