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守跟臺師大的申訴不成立


kjhgfdsa1021 wrote:
我是覺得兩隊以比賽成...(恕刪)


沒動手的也被禁
實在太不公平
一整個錯誤的處罰
SBL有商業性質,當然不能全隊禁賽一年

UBL屬教育性質,球場上打架帶給青少年們不良示範,教練對球員督導不周,全隊連坐嚴懲很合理
不然以後出社會遇到事情不爽就打架還得了
禁止轉校 禁賽一年....並沒有規定 "不能進入sbl"

但是!!!....SBL 之前有發出聲明表示 不歡迎 "出手打人" 或者是 "鬥毆的人"

加入SBL.. 所以...未參加的板凳區 的大學4年級的應屆生 OR 明年的畢業生....

只要是沒參加鬥毆的 球員......不是不能進入SBL的

打架動手的那幾位 是誰 我相信各隊都很清楚....他門的球技體能就算在好 真的畢業後要加入SBL

也需要一段長時間的觀察(另外板凳中的啦啦隊 基本上 就算大學4年級了都還在板凳溫 畢業要進入SBL 也是有

困難度 畢竟..SBL 隊伍不多阿)
現在多數人說,小動作是比賽的一部分,是常態,球員要適應。
但大家對菲律賓表現出的球場常態,罵得要死,一點也沒法適應。

球場出拳,不對。
但黃春雄在球場上出拳打菲律賓,是民族英雄。

個人以為,如果那些球員不是累犯,應該給他們一個機會。

肢體碰撞及小動作一定會有,進廚房就不要怕熱,不然去打高爾夫或是撞球好了,絕對不會有人碰你,還是以後規定出拐子後雙方要互相抱一抱親一親好了,這樣才能顯現出運動家精神。

如果覺得太重,那就改規則,但至少要讓打人的跟教練都禁賽。

不能打人應該是常識,不該給機會,那我闖紅燈如果是第一次,是否可以不用罰?

vincan12 wrote:
沒動手的也被禁實在太...(恕刪)

沒甚麼不公平的
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
要怪就怪那些出手以及從板凳衝出來的球員
不要嫌規範怎樣怎樣....
打籃球小動作和衝撞一定有的,不然NBA為何每人都要練那麼壯. 但是很多不必要的小動作國在國內籃球真的太常發生了,容易造成衝突的發生.

而且不知到了大學後還有多少教練除了球技外也會要求球員的品性道德??

fkang2 wrote:
現在多數人說,小動作...(恕刪)

菲律賓已經不是小動作了
而是針對人的拉扯行為
甚至是可能危害職業生涯的動作

但是 這樣也不能合理化 不對的行為


且 很多人都回答過了
學生運動是有教育意義的
跟職業運動 還是有差別的

雖然 一開始也覺得重了
但是 規章就在那
重要的是他想傳達的意義


學生運動該有的規範一定要堅持
asa31 wrote:
沒甚麼不公平的
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
要怪就怪那些出手以及從板凳衝出來的球員
不要嫌規範怎樣怎樣....
滿多人是非不分的

籃球是團隊運動
輸贏都是團隊
不是個人
報名也是團隊
本來就要接受懲罰

另外有人提到可以訴訟
UBA是學生運動
就是你是學生
是受教育的
運動是課餘的
你可以不打UBA阿
你可以自己打球
自己組聯盟阿
我實在不知道要向法院爭取什麼

打人本來就要接受懲罰的
因為是學生運動
所以沒有人提告
也沒有要求賠償
如果今天是街頭鬥牛
這樣揮拳打人
是禁賽可以解決的嗎

況且
聚眾鬥毆
不是所有人開打
有人打有人在旁邊吶喊就算
推擠算不算
當然算了
還有作家認為說
鬥毆應該是拳頭互打或是抄傢伙才算鬥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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