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人犯錯,兩校兩隊全部禁賽一年,這樣對嗎?

其實這不需要討論...

就如很多網友說的~

這是團體運動~不然我找幾個板凳打手~

就算你有神一般的隊友~我也一定贏你!
白紙黑字 遊戲規則寫的很清楚了!!

就像是你簽了個不合理的約一樣,不能說不合理就不算吧

如果能再此事件學到什麼....我到覺得是值得的

他們還很年輕 摔了一次並不代表人生就完了!!

有出來道歉 該給他們鼓勵 加油
當然不合理!!!

以後沒有現場打架可以看了!

這樣就沒什麼好看了
NBA一拳約200萬美金
那我們罰少一點好了
就200萬台幣可以吧!

那要罰錢還是要全隊禁賽一年...
沒有運動家精神就別參賽或加入社團,想玩就去玩街頭~禁賽剛好而已!

dixis wrote:
NBA一拳約200萬...(恕刪)


最好有一拳200萬美金...........
UBL的教育意義大,教練對球員督導教育不周
帶給全國青少年不良示範,予以重懲才能殺雞儆猴、有效遏止打架歪風

若只禁個人根本不痛不癢,三年級生快畢業了也不怕被禁
派個板凳"王牌殺手" 去幹掉對方的王牌就穩贏了
籃球是看團隊,不是看個人。
艸人木 wrote:
其實這不需要討論.....(恕刪)
這是個團隊
兩邊都有出手一樣錯
罰一樣剛剛好
還有這是遊戲規則,都定好的不是臨時才判的
依法處理,支持,看還敢不敢在那邊流氓氣
我也贊成學生時代要罰重一點
不止有教育意義
也可以讓他們未來出社會後,能多所警惕
與其未來出社會後犯錯難以挽回
還不如在學生時犯錯被處分,學個教訓

若真的認為罰責太重
也應該是討論修改後,於下屆比賽才開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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