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最好的方法就是成立大中華職棒聯盟,跟大陸那邊一起組一個聯盟,然後現有台灣的隊友組成兩隊,兄弟沒有錢就不要來玩,把兄弟跟牛隊的人吸收成為二軍,統一跟Lamigo桃猿為一軍,這樣在台灣有兩個主場,然後他們要來台灣比賽,我們要過去那邊比賽…
以前也討論過了現在是再思考的時機其實興農可以仿照廣島鯉魚由地方政府接手經營甚至可以比照兩廳院讓球團以行政法人的方式獨立經營尤其台北世大運預算200億台中花博預算60億這些錢用來接手興農(maybe加上兄弟)根本就是九牛一毛在此提醒這些地方首長接手職棒"宣傳"效果很好喔台北龍新北豬台中湖人高雄菊花...就看這些首長是要把錢花在外國人身上還是用來振興自己的體育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