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sports.yahoo.com/blogs/wbc/%E7%B6%93%E5%85%B8%E8%B3%BD-%E6%A3%92%E5%8D%94%E4%B9%9F%E5%BE%88%E7%B6%93%E5%85%B8-044931329.html
棒協理事長林宗成早已因抄襲球迷設計在08年被判刑6個月
前理事長、現任理事,同時也是美孚集團董座、文化大學棒球隊老闆的彭誠浩,也在去年底遭媒體爆出涉及買賣回扣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dec/21/today-e3.htm
歷年來中職有球員涉賭,不管有罪無罪、甚至不起訴,中華棒協都以"最高道德標準"來審定這些球員
一概以開除、永不錄用來處分這些球員
我想,既然棒協有權力資格來評定別人的職業生涯,他們自己是不是也該也應同樣以最高道德標準來審定自己,作為國內棒球選手的先鋒表率?
否則只會判別人刑,自己卻...
無言~
支持廢除棒協、或者純粹由已退休且術德兼備的棒球選手來擔任棒協主要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