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ugehrig wrote:因為歡樂聯盟定義的「優秀球員」似乎是以「上過」MLB的球員為「優秀標準」,所以訂了個優秀球員條款回國可以不經選秀直接與球團洽約,只是這個優秀標準實在太模糊,模糊到連效力日職十四年的歸國球員都不適用「優秀球員」條款而必須參加選秀,所以版主才會反推回說那幾句話。那幾句話也沒什麼不對,就是你說的現實面,能夠挑戰最高殿堂當然是榮譽,沒有人會在事業高峰回到較低競爭的環境打球這也是現實面,沒有了舞台當然還是要回來,作為球迷的我們當然也是歡迎。
抱歉,我是針對下面的...(恕刪)
livina18 wrote:
因為歡樂聯盟定義的「優秀球員」似乎是以「上過」MLB的球員為「優秀標準」,所以訂了個優秀球員條款回國可以不經選秀直接與球團洽約,只是這個優秀標準實在太模糊,模糊到連效力日職十四年的歸國球員都不適用「優秀球員」條款而必須參加選秀,所以版主才會反推回說那幾句話。那幾句話也沒什麼不對,就是你說的現實面,能夠挑戰最高殿堂當然是榮譽,沒有人會在事業高峰回到較低競爭的環境打球這也是現實面,沒有了舞台當然還是要回來,作為球迷的我們當然也是歡迎。
陽岱鋼沒上過MLB吧?他不是還在日職嗎.....
當然你講的我完全認同啦
只是球兄的肚子是不是這樣想的,我不太清楚
幣竟不是他肚中蛔蟲...僅能針對PO出的文章來回應...歡樂聯盟的平均薪資水準就在那裡,當然只能接收人家戰力外的選手
日本的二軍培訓+新人養成系統完善,也有完整的提早出國挑戰MLB的競標制度,所以能夠說服強力新人先留在日本,日本球團至少能用到強力選手的頭幾年...台灣應該也要加強這方面,不然新人都寧願去美國小聯盟培訓...
關於老人歸國...我是覺得...沒在國內打過職棒的,你要回國,好呀~一律參加選秀,你要說這是其他各國的慣例,我也沒意見,但是....請付簽約金~~
要搞優秀選手就給優惠能自己找球團談也行...請訂出確實的數字標準來...數字也不要太高,不夠優秀的自然沒球團會開高價...就去參加選秀吧~(但還是請給簽約金!)
又要人家參加選秀,又不付簽約金是哪招?

KoalaTsao wrote:
其實 嚴格講 不是只有選秀才有簽約金
每次換約都是有簽約金的(像是換隊 或是複數年合約到期換新約這些都算)
單以日職來講...真要嚴格說...要有FA資格並宣告行使FA離隊,投入自由球員市場以後,才保證絕對有簽約金...吧?
換隊可能是被交易哦~那就沒有簽約金了~
只有FA資格,有時球員有自知之明(或是母球團誠意也夠),續留原隊不行使FA,就無簽約金,只有激勵獎金了....有看過激勵獎金不少的,也有看過只有1500萬日幣的...(怎麼稍微GOOGLE一下就出現中根仁的1500萬?以前玩實況野球有用過他呀~)
目前有注意到的複數年合約還有簽約金的,好像都是二次取得FA資格...繼續續留的好像沒看到...是不是漏了就不清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