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跑者碰撞到守備員的妨礙守備問題


yhatung wrote:
看到這個討論,想請各...(恕刪)

其實..不能進壘不表示不能移一下位置...
只要腳有踩在壘包上..以腳為圓心畫出的範圍都是跑者可以移動的位置...
裁判會多判一個防礙守備...
可能是那個飛球夠高..裁判認為跑者有時間可以回壘並讓一下位置(當然腳還是在壘包上)..但跑者卻沒有讓...
因為守備球員會一直盯著球..比較難去判斷前方是不是有人或障礙物...

不過...
如果球還是有接到的話..一般來說不太會多判一個防礙...
可能是你隊友想造成守備球員進攻犯規的意圖明顯??

yhatung wrote:
看到這個討論,想請各...(恕刪)


不怕起衝突的話可以參考A-Rod的不良示範. 使用後下次打擊時有很大的機會投手會直接往你身上丟.

I got it!!

cyhm wrote:
不怕起衝突的話可以參...(恕刪)


哈哈,雖然那招很沒品,但是玩到職業等級,
還被這種高中等級技倆給騙到,怪不得人。

打籃球,在對方快攻上籃,追不到時大叫一聲,
這種街頭技巧也是再平常不過。
要是打到校隊或職業還會被嚇到掉球,只能自怪白癡。
-= 散仙 =-

cchangg wrote:
要是打到校隊或職業還會被嚇到掉球


沒品的點在於A-Rod喊的是「我來接」, 不是大叫嚇人.

所以回到原本的問題, 踩在2壘上看到接內野飛球的野手衝過來, 被撞到前出聲提醒 "小心有人" 應該不過分. 畢竟在那個位置就算沒撞到人也有可能因絆到壘包而受傷.

被撞了還被判妨礙守備是蠻冤的(前提是沒有明顯阻擾的動作), 如果裁判當場做那樣的判決, 應該是有看到什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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