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8日,紅人對海盜,先前因手臂發炎休息4天的查普曼在9局上1:9大幅落後下登板調整,對第2名打者安德魯·麥卡琴投出的第4球,計分板上球速欄赫然亮起「106」,由於茲事體大,真實性立刻成為焦點,雅虎體育專欄作家Jeff Passan認為,這個數字可能有爭議。派森指出,現場有3支測速槍,紅人主場測到「106」,福斯體育台、大聯盟官方卻各測到「105」、「102.4」,由於架設的位置不同,才造成一個球有3個數值,可能只有一支是正確的,也可能全錯。有些轉播美職的媒體會自備測速槍,最常見的是直接採用主場的數字,少部分以大聯盟官方為主。最後,查普曼的「106」雖然無法列入正式紀錄,但大聯盟官方測得的最高速紀錄還是由他保持的105.1 mph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節錄自維基百科中文版看來大聯盟也有這樣的問題可見投手速度 大聯盟態度也是認為只是個參考 不用很謹慎 均速看一看就好韓國不曉得是怎樣個人認為日本這樣還是最好的畢竟職棒是一場秀就算最速球有爭議不管怎樣都是個話題不過個人認為大聯盟至少球場能跟聯盟統一 因該去做 聯盟都是球團的 認養的 都是能控制的 那為什麼不跟聯盟統一一下 以大聯盟財力這因該是小事 反正不管哪個國家 看到最速球都是個大話題 有話題就有錢潮 職業就是要賺錢
d8859513 wrote:相信我 怎麼改都會...(恕刪) 我難得想討論一下棒球你發言又讓我很想加入你中職 讚啦!!!!!!!!!!!!!!!經典賽 我們來了 蔣智賢關鍵時刻不會再有毀滅性守備表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