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019515 wrote:
我收的是私訊,所以直接按私訊回沒想太多,講話一定要要那麼辣嗎?什麼叫見不得人,你平常說話口氣都是這樣的嗎?
我沒有為反對而反對,我有提出我的論點,你可就我的論點的錯誤來提出反駁,但你似乎沒有。
因為你跟我不同,所以我會有不同的角度,例如:我不削廠商標錯價還硬要廠商出貨的人,因為我覺得那不是你應得的,怎麼來怎麼去,有業果法則的,但大多數人是不認同我的想法的,認為標多少就要賣多少,但這一定是對的嗎?我是不認同的。
那我不喜歡曼尼不行嗎?還是大家都喜歡的是我就一定要喜歡?這個社會不應該是一言堂及盲從,大多數人都是追隨主流,但主流就是對的?
我就的是重金禮聘爭議人物這部份,但許多人認為球員用藥無所謂,不單只曼尼,那這又算什麼?一個都是吃藥打假的運動有什麼好看的?
沒有,所以我加班沒有請錢。
看起來我已經是所謂的正義魔人了,而且大家的定義是必須是都沒犯過錯的正義魔人才能去批評事情,我想應該就事論事,上班回文跟我評判曼尼無關,所以這兩件事沒有關聯,您的邏輯有誤。
看起來我汙辱了義工這兩字,還是面壁思過好了。
我通常是看別人用什麼樣的態度說話,我就用相同的方式回應他
因為看到您先前那些"自以為是"的留言,就特別想與您好好討論、討論

1. 我先前已經提出每件事都有利弊兩面,不知您對這個買賣評估過利與弊了嗎?
我沒有就您的論點提出反駁嗎? 我認為這個買賣利是多於弊的,不知您認為的呢??
2. 我認為廠商標錯價錢就必須自行承擔 !!!
難道您到商店買"標價" 50 元的物品,結帳時店家向您收取 100 元您能接受並付費?
如果您認為這理論您不認同,請問店家標價多少、結帳收多少該如何認定???
這不是一個簡單的邏輯嗎? 這也能讓您不屑?? 看來您反社會的情結實在是蠻嚴重的 ....
3. 您說"大多數人是追隨主流"這段話我實在無法認同
大多數"成年人"是經過自行評估來達成自身認定
沒有人說主流是對,但經過自身評估後就必須對自己言、行負責
就如同第 2 點廠商標錯價錢是相同道理,請自行吸收、負責
4. 重金禮聘?? 台灣本土球員月薪最高為前年陳金鋒 83.4 萬 ,Manny 80 萬元叫重金??
只不過是個買賣,雙方互取所需,不偷、不搶、不騙、沒違法
您不想看 Manny 打球就別去看嘛,有人會強壓您去球場看嗎?
還是您無法控制自身反社會因子,另類強迫症主動不停去關心這新聞??
5. 是您主動提及您是使用上班時間回文,所以不算是浪費時間,我才回您文的
又變成我沒就事論事、邏輯有誤???

因為上班不認真逛網頁留言,所以加班不領錢這論點是合理的啊????????

不知先前公務人員在上班時間上網留言的新聞您認為合不合理?????

原來反社會份子也會把錯誤的事情合理化!!! 對自我約束要求很高、一副清高樣不是?????

您不喜歡 Manny 是您的事,您不屑這個社會是您的事,我有說您錯了嗎???
只不過建議您可以把上網發洩情緒的時間拿去做義工罷了
您怎麼不說您做了哪些義工呢? 您污辱了義工什麼呢??
做義工對社會如此有貢獻還需要面壁思過嗎???
還是義工只是您隨口說說而已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