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否兄弟球迷是支持棒球的都近來看

茂吉! wrote:
原來吃禁藥並沒有違背運動員精神!!!受教了!



我認不認為兩者有沒有違背運動員精神和你認不認為兩者是不是都是垃圾都不打緊,

重點是全世界職業棒球聯盟都認為兩者罪刑輕重不同,所以訂出不同的罰則,

瞭了嗎?
茂吉! wrote:
既然你跟我都沒辦法舉證到底是為了自身利益或是球隊成績才吃禁藥

你是理解力實在有限?還是根本沒看文章?
我要舉證什麼?是你提出的論點才必需舉證吧?
驅魔神探-康士坦丁 wrote:
請問:你認為吃禁藥是為了「輸」嗎?不太可能吧?這個也不用什麼「證明」吧?
(這個問題會不會太可笑了?可是沒辦法…為了讓你搞清楚!)
所以應該很簡單的邏輯:吃禁藥就是為了「贏」,沒錯吧?這個不用什麼「證明」吧?

接下來你提出更進一步的論點:
為什麼想要「贏」?是為了團隊?還是為了個人拿到好合約?
喔~對不起!這方面我沒辦法證明,所以我無法評論。
這點是你提出的指控,請你提出證明!這很簡單的道理吧?
你怎麼反過來叫我舉證什麼呢?


茂吉! wrote:
恰恰?今天他沒吃藥打出拼勁打出成績,理所當然的我會認為那是求勝心表現出來的

是是是!所以一切標準就是你說了算?
「你認為」是求勝心就是求勝心?「你認為」是為了錢就是為了錢?
閣下沒去當法官真是可惜了!

小朋友,法律不是這樣看的,道理不是這樣說的,嘴炮不是這樣打的!

✙ 神聖羅馬帝國費迪南一世:Fiat justicia et pereat mundus ✙ 縱使世界毀滅,也要讓正義實現 ✙
茂吉! wrote:
"就像你主張過失致死和故意殺人都應該判死刑隨便你"
原來如果用法律來比喻,吃禁藥該歸類在"過失致死"!太精闢的分析了

原來你連「比喻」都看不懂…!唉~~~

人家這個「比喻」的重點在說明:
很多事情有程度上的不同,你卻把程度不同的事情混為一談!

並不是:「打假球=故意殺人」、「吃禁藥=過失致死」,好嗎?
✙ 神聖羅馬帝國費迪南一世:Fiat justicia et pereat mundus ✙ 縱使世界毀滅,也要讓正義實現 ✙

驅魔神探-康士坦丁 wrote:
原來你連「比喻」都看...(恕刪)


是是是

您說的都對,畢竟您是"前輩"
茂吉! wrote:
您說的都對,畢竟您是"前輩"

事情講的是道理,不是輩份!
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

道理講不通,就只會用其他藉口推委,實在不可取!
✙ 神聖羅馬帝國費迪南一世:Fiat justicia et pereat mundus ✙ 縱使世界毀滅,也要讓正義實現 ✙
驅魔神探-康士坦丁 wrote:
事情講的是道理,不是...(恕刪)


既然我看不懂你的論點,當然是我理虧啊

同樣都是欺騙觀眾的行為,最後也都會牽涉到利益問題,只不過一個是讓比賽輸,而一個是讓自身成績提升(相對提升球隊戰績跟身價)

或許不該說"舉證",該說是"判斷"才對,你我都沒辦法判斷一個球員吃禁藥的出發點到底是為了什麼

但不管出發點是什麼,最後的結果都是欺騙觀眾,把觀眾當狗耍,光是這點,對我來說兩個行為都是同個等級

我實在看不出來哪個是"整形",而哪個是"跟評審上床"

茂吉! wrote:
但不管出發點是什麼,最後的結果都是欺騙觀眾,把觀眾當狗耍,光是這點,對我來說兩個行為都是同個等級

所以這是你自己個人判斷能力不足的問題!
✙ 神聖羅馬帝國費迪南一世:Fiat justicia et pereat mundus ✙ 縱使世界毀滅,也要讓正義實現 ✙
不管目的是為了什麼

吃禁藥跟打假球就是有問題嘛
沒必要爭論
等那些人有辦法讓大聯盟跟中華職棒修改規章
吃禁藥就終身禁賽再來說
禁藥有可能誤食 除非永遠沒病沒痛
依這點來看
寧可錯殺一百 也不放過一人
要不然要成立很難啦

一個球員有可能一輩子都不生病嗎 不可能
但要一輩子不打假球是可以操之在己的

這就是程度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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