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恩宇討薪洪瑞河譙:沒Fire他還來要錢

台灣人的薪資真是一整個悲劇
一個職棒球員一個才十幾萬
職業生涯不過短短十幾年
如果沒有精打細算
下半輩子還真不好過
職業運動不是這樣玩的

第一,體檢時如果發現有問題,就應該更改合約不簽約,

第二,如果怕體檢檢查不出來,就應該在合約中註明,受傷將做如何的處理(譬如扣半薪之類...),

第三,球團本身可以跟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項目是如果球員受傷無法上場的薪水損失。

以上幾個部份,才是職業運動的精華,職業運動不單單是運動場上的表現,後端的生意才是職業運動的精華。

洪先生三十幾年的生意人了,連合約訂約的細節都不注意! 擴大解釋合約條文沒有規範的部份,

自己失誤就要自己擔,區區300餘萬而已,當年要就直接FIRE,還會讓人覺得你很有魄力!

現在不論怎麼樣,都難看!
台灣職業運動還不懂得 [照合約走 ],那這麼些年真的是笑話。
難怪大樹怎樣就是要待在美國
cai.za wrote:
台灣人的薪資真是一整...(恕刪)
最近不是才一則新聞,頂讓了一家店,結果生意不如預期,拒付尾款300萬。

可以這樣搞的話,中職就不用簽合約了。

林的傷勢是否刻意隱暪,這可以討論。但是合約已經簽了,還是只能照合約走。

不過為什麼體檢沒發現?問了好幾次有沒有受傷?傷勢怎麼會是用問的?
請洪瑞河想想之前洋基的井川慶 就覺得林恩宇這筆小錢真的沒啥好欠的

可以搞浮動 合約幹嘛用的? 以後台日美韓各國所有各類職業運動球團都這樣惡搞受傷球員就好了嘛

一直用"問"的 問有沒有受傷也很怪
這種事.....上法院吧........合約內載詳文不是外人所能窺知一二的.....

真要大眾討論....就把所有合約內容公開......

要不然......蒙眼K西瓜.......K中算你好運....
如果洪瑞河在簽約前確實有問林恩宇傷勢問題

而林恩宇也蓄意隱瞞,那合約就不一定算數了

就像你買房子屋主和房仲隱瞞重大訊息,就算簽約了也可主張無效

誠實信用原則是契約的"帝王條款"
講到錢就傷感情....唉


etry12768 wrote:
關於林恩宇透過律師討...(恕刪)
很少認同教主的話
丁丁貢獻度比他高多了又便宜

etry12768 wrote:
關於林恩宇透過律師討...(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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