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幫不了你 wrote:如果大巨蛋只打棒球...(恕刪) 沒辦法,遠雄的老闆真的很聰明,知道只打棒球或開演唱會一定賠錢所以才會把商場跟巨蛋結合在一起,但是草率進行,不按圖施工卻把公安消防忽略了,這樣真的很不OK,要續蓋請把公安消防搞好再繼續蓋
wagnas23 wrote:那請問有何高見,可以拿來幹嘛?願聞其詳茶但是如果說是其他體育活動,還是法會、演唱會、音樂會等等那真的不需要,小巨蛋已經足夠,因為沒那麼多人數,可以攤平費用 你說小巨蛋足夠,請問你的根據是什麼?我前女友信藏傳佛教,她們曾在小巨蛋舉辦過法會,隔年就換去更大的場地了!
wagnas23 wrote:沒辦法,遠雄的老闆真的很聰明,知道只打棒球或開演唱會一定賠錢所以才會把商場跟巨蛋結合在一起,但是草率進行,不按圖施工 不按圖施工只是逼遠雄停工的藉口!變更設計在建築業常發生,但是不可能停工等待審查,一般是邊施工邊送審完工時的建物,一定和最後送審的設計圖一樣,不然拿不到相關執照!ps.變更設計不是隨送隨審,要排隊,一般建案一個小變更,通常要等兩三個星期!
chiashin wrote:你說小巨蛋足夠,請...(恕刪) 所以你的根據就是因為要辦法會,才會需要大巨蛋了嗎?台北市有多場法會需要辦啊,會有那麼多人嗎?你都說有其他的場地了,難道只有大巨蛋才可以容納嗎?法會可以攤平大巨蛋的開銷嗎?根本不可能,而且只拿來開法會那還真的是糟蹋了大巨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