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你很辣 wrote:沒公佈電話號...(恕刪) 曼尼只要認為權益受損就可依個資法提告義大必須証明自己沒有流出個資個資的定義請讀最新的個資法義大若覺得曼尼違約可走法律或協商沒必要做違法的事給社會不良示範我是某小公司個資小組成員所以剛好了解一點點
鐵馬豬 wrote:曼尼不跟義大球團溝通自己私底下打電話到日本去實在太不厚道...(恕刪) 呵呵,這位很有資歷的朋友,有哪個球員交易前不會私下打電話的?有哪個球員都想離開了還會跟球團溝通的?讓我想到當初教主的邏輯
鐵馬豬 wrote:那也別傻到用飯店電話打嘛大可以用自己的手機打就好啦!搞得風風雨雨的... 我不太看職棒,可是還是忍不住登入來回言。您的邏輯有問題....搞的風風雨雨的是義大的發言,也是這個討論串大多數人在鞭的點。今天您認為曼尼沒有留下來,不夠厚道,所以義大的發言沒有不妥?這跟社會新聞上常見的得不到就毀了他的恐怖情人又有何異?曼尼沒有義務要留,一切是照著合約走,但請問義大的做法沒有違法的問題嗎?這種行為讓我這個路人都覺得難看。若還是不懂,就請看看大家的留言吧,看看支持義大作法的人到底是多還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