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球場 球員沒熱水可洗澡 今晚曼尼苦了

小沙子 wrote:
呵呵,你慢慢自hig...(恕刪)

呵呵!你看看你
又在轉移焦點了
是你自己說兄弟要為選擇負責
問你要負什麼責,自己又說不出

跟你說新竹球場要回歸基本面去談新竹市的政務問題
你又扯到兄弟要認養球場

是誰在自high?

說好的王品勒!
cute5566 wrote:
以上你就當我屁話也沒關係

OK呀!
別再私訊騷擾了!
新竹球場雖然沒台中台南的那麼有歷史,但30幾年了,至少會帶給蠻多人回憶,

每一年我都會回我的國小走走看看,原本校園有焚化爐過了幾年被拆掉了,跑道本來是土質改成PU,

一直在成長,變的更安全,變得更適合學童的學習.

原地修繕讓它繼續存活下去,讓它過了30年還座落在那裡,我認為這樣的感覺蠻好的,

前提是這個場地的主人怎麼看待這個價值~

兄弟的龍潭棒球練習場會不會比新竹球場還好?

就等你惱 wrote:
前提是這個場地的主人怎麼看待這個價值~
...(恕刪)


三十幾年在台灣算老,可是在國外算還好而已,
可是場內的環境還是沒改善多少。
原地修善也不錯,不過交通問題當地政府就要多多努力了。
其它的,就看球團聯盟自已的想法了,
球場真的是台灣另一項大問題,真的不能因為有市場就硬辦比賽在當地
不然選美堤河濱公園也不錯

cute5566 wrote:
不是才在說兄弟小氣連...(恕刪)

我想最好方法就是不買兄弟的票來抵制洪教主

YOSHIMUNE wrote:
http://www...(恕刪)

應該是法規問題, LaNew熊那時是和高雄"縣"政府簽認養, 100年搬去桃園了,
而100年也是高雄縣和高雄市合併的時間點, 這時後一些原有的管理要點等都要重新制定了,
這時後高雄沒在地球隊會要認養球場, 可能就沒積極去定法規,
而關於這邊的規定, "高雄市體育處運動場地使用管理規則", 是在101年5月才實施,
原先的規定是"體育團體為長期培訓選手及推廣體育活動,申請使用本場地辦公或集訓者,應訂定契約,並由主管機關陳報本府核定",
所以義大想要養澄清湖球場, 不合規定, 所以後來高雄市政府才在今年4月修訂這一條改為
"體育團體或直接經營職業運動之法人為培訓選手及推廣體育活動,申請長期使用本場地辦公或集訓者,應訂定契約,由主管機關陳報本府核定,並得減免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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