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沙子 wrote:呵呵,你慢慢自hig...(恕刪) 呵呵!你看看你又在轉移焦點了是你自己說兄弟要為選擇負責問你要負什麼責,自己又說不出跟你說新竹球場要回歸基本面去談新竹市的政務問題你又扯到兄弟要認養球場是誰在自high?說好的王品勒!
新竹球場雖然沒台中台南的那麼有歷史,但30幾年了,至少會帶給蠻多人回憶,每一年我都會回我的國小走走看看,原本校園有焚化爐過了幾年被拆掉了,跑道本來是土質改成PU,一直在成長,變的更安全,變得更適合學童的學習.原地修繕讓它繼續存活下去,讓它過了30年還座落在那裡,我認為這樣的感覺蠻好的,前提是這個場地的主人怎麼看待這個價值~
就等你惱 wrote:前提是這個場地的主人怎麼看待這個價值~...(恕刪) 三十幾年在台灣算老,可是在國外算還好而已,可是場內的環境還是沒改善多少。原地修善也不錯,不過交通問題當地政府就要多多努力了。其它的,就看球團聯盟自已的想法了,球場真的是台灣另一項大問題,真的不能因為有市場就硬辦比賽在當地不然選美堤河濱公園也不錯
YOSHIMUNE wrote:http://www...(恕刪) 應該是法規問題, LaNew熊那時是和高雄"縣"政府簽認養, 100年搬去桃園了,而100年也是高雄縣和高雄市合併的時間點, 這時後一些原有的管理要點等都要重新制定了,這時後高雄沒在地球隊會要認養球場, 可能就沒積極去定法規,而關於這邊的規定, "高雄市體育處運動場地使用管理規則", 是在101年5月才實施,原先的規定是"體育團體為長期培訓選手及推廣體育活動,申請使用本場地辦公或集訓者,應訂定契約,並由主管機關陳報本府核定",所以義大想要養澄清湖球場, 不合規定, 所以後來高雄市政府才在今年4月修訂這一條改為"體育團體或直接經營職業運動之法人為培訓選手及推廣體育活動,申請長期使用本場地辦公或集訓者,應訂定契約,由主管機關陳報本府核定,並得減免相關費用"